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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1-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度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4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2元,共计募集资金382,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6,636,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5,764,000.0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22日全部到位,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49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承诺募投项目350,274,093.02元,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2,958.85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2020年度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8号)核准,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8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2.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224,006.97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9,958,034.5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54,265,972.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3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净额为464,675,071.16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投入项目使用,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17年度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7年6月8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实施完毕,同时已注销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二)2020年度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0年6月8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合肥三利谱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三(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三、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7年度募集资金

  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2020年度募集资金

  1、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说明

  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自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附件1:

  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1-064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1-062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1-063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丙忠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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