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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耀志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3日以专人传递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6名董事现场出席了会议,独立董事李培才、孙玉福、方拥军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有效表决票为9票。会议由董事长孙耀志召集和主持,本公司监事摆向荣、王宇、李永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21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2021年8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3名监事现场出席了会议,会议有效表决票为3票。会议由摆向荣主持,本公司监事王宇、李永泉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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