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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8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51号”文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02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0.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2,570,4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1,370,4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1,200,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30日全部到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9】G14003650756号”《验资报告》。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号)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354,716.9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1,645,283.0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6日全部到账。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3270032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余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570,737.76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80,000,000.00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余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7,931,184.72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200,000,000.00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公司为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用户,分别为:兴业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账号为396000100100516344的专用账户、交通银行中山分行西区支行账号为484600500018800034596的专用账户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账号为757900854410628的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19年5月会同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单位:人民币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公司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用户,分别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账号为44310501040033856的专用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账号为757900854410966的专用账户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账号为661374318485的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1年4月会同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分别详见附件1《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件2《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

  2021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2021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9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现金收购天津有容蒂康通讯技术公司100%股权,交易完成后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此次交易价格为壹亿柒仟伍佰万元人民币。通过本次收购,扩大公司产品市场规模,驱动公司成长,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行业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5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冯就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7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李泳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其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独立董事:刘涛   韩玲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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