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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811                                公司简称:新华文轩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数据来源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披露权益”。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1-027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或“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成都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董事张鹏先生因其他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戴卫东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该议案已于2021年8月23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及A股相关规则的议案》

  基于本公司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A股)和香港联交所主板(H股)上市,依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梳理和检讨,确认公司于2021年上半年遵守相应条款之规定,且该报告期内部控制并无重大失误。上述守则及公司治理遵守和履行的检讨情况,已载于《新华文轩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该议案已于2021年8月23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编制了A股《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H股《2021年中期报告》及《2021年中期业绩公告》。该议案已于2021年8月23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以及披露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新华文轩2021年中期报告》及《新华文轩2021年中期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A股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应当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为此,公司制作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有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议使用本公司所持有的成都银行股票开展转融券业务的议案》

  本公司现持有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838,以下简称“成都银行”)8,000万流通股,占其总股本的2.21%。为盘活持有的金融资产,增加收益,公司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使用持有的总市值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成都银行股票开展转融券业务。授权期内,上述额度可由公司管理层滚动使用。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有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关于开展转融券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1-028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或“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成都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6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雄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A股《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H股《2021年中期报告》及《2021年中期业绩公告》,并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材料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截至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有关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以及披露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新华文轩2021年中期报告》及《新华文轩2021年中期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A股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认为: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有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1-029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44号)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7月27日以每股人民币7.12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98,71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203号)于2016年8月8日起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2,815,200.00元,扣除部分发行费人民币48,000,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A股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54,815,200.00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人民币9,640,101.9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5,175,098.0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8月2日全部到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6)第0778号)。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13,928,492.48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675,190.18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33,006,168.76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人民币1,084,373.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制订《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A股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及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于2016年8月31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其中,“教育云服务平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文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轩教育科技公司”)具体实施。2016年10月25日,本公司在华夏银行成都分行开立的原专项账户11350000000606313在文轩教育科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启用后销户。2016年12月5日,文轩教育科技公司与本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银行华夏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19年6月2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1350000000624424的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于2019年10月16日完成销户。

  “西部物流网络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文传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传物流”)具体实施。2016年10月21日,本公司在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开立的原专项账户697921507在文传物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启用后销户。2016年12月5日,文传物流与本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银行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A股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附表: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人民币元

  

  注1: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指募集资金到账后“2021年半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注2:“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指公司原计划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注3:截至本期未,公司未对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进行调整。

  注4:“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1-031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转融券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决定使用现持有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838,以下简称“成都银行”)股票(总市值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开展转融券业务。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现持有成都银行8,000万股流通股,占其总股本的2.21%。为了提升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根据中国证监会《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本公司决定使用持有的总市值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成都银行股票开展转融券业务。本次开展转融券业务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授权期内,可由公司管理层滚动使用。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根据《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公司作为证券出借人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出借所持有的成都银行股票,证金公司到期向本公司归还所借股票及其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即本公司通过出借持有的成都银行股票获得利息收入。证券出借交易的期限为固定期限,分别为3天、7天、14天、28天、182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灵活选择任一时点参与证券出借交易,具体交易期限及利率将以实际交易情况为准。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议使用本公司所持有的成都银行股票开展转融券业务的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作为证券出借人使用持有的总市值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成都银行股票开展转融券出借业务,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由公司管理层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实施的转融券业务股票为本公司所持有的成都银行股票资产,总市值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证金公司作为借入人,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市场信誉,开展转融券业务安全性较高,同时能为公司带来收益,盘活公司部分存量股票。同意公司作为证券出借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使用本公司持有的总市值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成都银行股票开展转融券业务。

  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转融券业务,可在资产安全的前提下,盘活公司所持有的成都银行股票资产,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当前该业务收益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1-030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年半年度

  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半年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概况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业务板块说明:

  出版业务涵盖了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数字产品等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服务及物资供应等业务。

  发行业务涵盖了向学校及师生发行教材教辅,提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及装备服务;出版物的零售、分销及互联网销售业务等。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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