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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1-09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1减少3.54个百分点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公司上半年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开工面积132.54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加95.98万平方米,同比增加262.53%;在建面积458.60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减少59.11万平方米,同比减少11.42%;竣工面积68.54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加18.05万平方米,同比增加35.75%;公司实现销售金额129.6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2.36亿元,同比增加174.27%;销售面积77.32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加42.55万平方米,同比增加122.38%;结算面积69.41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减少7.58万平方米,同比减少9.85%。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物业类全资子公司2家,服务范围覆盖重庆、宜宾、成都、济南、青岛、东莞等城市。报告期内,实现物业服务签约面积1,252.7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4%;实现物业服务面积1,085.3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7%。工程管理再获多项殊荣,宜宾区域项目获宜宾市建设工程“酒都杯”,南京区域项目获南京市优质工程奖“金陵杯”。

  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9.0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0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51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03%。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795.59亿元,负债总额631.5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8.41亿元,资产负债率79.38%。

  (2)公司房地产开发销售情况

  ①上半年房地产项目开发情况

  重庆地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鲁能、重庆中绿园、重庆江津鲁能新开工面积37.18万平方米,在建面积114.97万平方米,竣工面积9.67万平方米。

  成都地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鲁能、成都新衡生新开工面积24.88万平方米,在建面积24.88万平方米,无竣工面积。

  宜宾地区,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宾鲁能、宜宾山水原著在建面积19.63万平方米,无新开工、竣工面积。

  东莞地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鲁能广宇在建面积8.84万平方米,无新开工、竣工面积。

  广州地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中绿园新开工面积11.04万平方米,在建面积11.04万平方米,无竣工面积。

  北京地区,公司控股子公司顺义新城在建面积4.9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0.64万平方米,无新开工面积。

  苏州地区,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鲁能广宇在建面积37.86万平方米,无新开工、竣工面积。

  济南地区,公司控股子公司鲁能亘富、鲁能万创及鲁能朱家峪在建面积115.13万平方米,竣工面积43.21万平方米,无新开工面积。

  上海地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鲁能亘富在建面积14.85万平方米,无新开工、竣工面积。

  湖州地区,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州公司在建面积12.41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2.41万平方米,无新开工。

  福州地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鲁能、泰新公司、盛新公司、雄新公司、仁新公司新开工39.56万平方米,在建面积39.56万平方米,无竣工面积。

  天津地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鲁能泰山、天津鲁能广宇在建面积18.48万平方米,无新开工、竣工面积。

  三亚地区,公司控股子公司三亚中绿园公司新开工14.00万平方米,在建面积14.00万平方米,无竣工面积。

  杭州地区,公司控股子公司千岛湖公司新开工面积5.88万平方米,在建面积22.0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6万平方米。

  ②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2截至报告期末,重庆鲁能持有重庆太衡85%股权,重庆太衡持有成都新衡生95%股权。

  ③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④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⑤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⑥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⑦土地一级开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融资途径

  单位:万元

  

  (4)发展战略和未来一年经营计划

  2021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绿色发展为主题,塑造绿色健康产品优势,聚焦“机制市场化、管理法制化”目标,深化改革发展,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工作主线,以效益提升为抓手,着力优化业务发展布局,提升对外投资质量,强化项目运营管理,提升合规管理水平,高质量开展信息披露,妥善解决同业竞争,稳步做强做优上市公司。2021年计划开工面积313.35万平方米,续建面积302.1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20.32万平方米;公司将在保证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下,确保销售业绩稳中有升,力争突破260亿元。

  (5)向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91,120.42万元,报告期无已承担担保责任且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6)董监高与上市公司共同投资(适用于投资主体为上市公司董监高)

  □ 适用 √ 不适用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对2021年1月1日之前业务进行追溯调整。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对2021年1月1日之前业务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①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②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1-088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90)。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1-089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 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90)。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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