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1-55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27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体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对董事会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1-57号)。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公司代码:600673 公司简称:东阳光
债券代码:163048 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东科0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1-56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27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全体监事以通讯方式对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1-57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 2021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未经上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租赁准则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自 2021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首次执行新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主要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具体准则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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