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121版)
八、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做出的,使用募集资金向项目实施主体广州禾美增资,是基于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尽快发挥募投项目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该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变更计划,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公司监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计划,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是公司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态势经研究后作出的决策,增资事宜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6日以微信通讯、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怀庆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召开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6日以微信通讯、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青梅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3年7月25日。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计划,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
公司代码:603983 公司简称:丸美股份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6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号保利威座大厦南塔6楼丸美股份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6日
至2021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于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二) 参会登记方式:
(1)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9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号保利威座大厦南塔6楼丸美股份会议室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须符合防疫的有关规定。为保护股东健康、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做好防疫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出示健康码等相关防疫工作。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务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号保利威座大厦南塔6楼
联系人:程迪、丁玎 联系电话:020-6637 8685 传真:020-6637 8600
电子邮件:securities@marubi.cn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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