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2 号)核准,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11.35元的发行价格首次公开发行143,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1,623,050,000.00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共计人民币96,739,011.33元后,实际收到上述募股资金人民币1,526,310,988.67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0,067,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0月13日全部到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第0055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36,645,261.32元,其中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35,696,660.93元,自募集资金到账日至2021年06月30日止期间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948,600.39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464,077,348.78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8,319,428.86元、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4,878,656.83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湖口东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口东鹏”)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丰城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东鹏陶瓷”)会同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澧县新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澧县新鹏陶瓷”)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江门市东鹏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智能家居”)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佛山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东鹏”)会同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佛山市东鹏陶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东鹏陶瓷发展”)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1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除上述活期存款外,截至2021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尚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现金管理,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内投资于七天通知存款的余额为人民币137,467,000.00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投资与七天通知存款的余额为人民币136,5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21年半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IPO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
3、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披露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7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报告期内相关事项详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新明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4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下午在东鹏总部大厦25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出席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何新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公司独立董事就半年报相关事项出具了同意结论的独立意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结论的独立意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涉及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
3、独立董事关于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5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下午在东鹏总部大厦25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思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范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涉及本次监事会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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