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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发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4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袁志敏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并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金发科技拟为子公司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发”) “年产400亿只高性能医用及健康防护手套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手套项目”)融资贷款提供担保。主要内容如下:

  (1)手套项目总投资约为50亿元(具体详见公告编号:2020-057),公司拟为该项目融资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拟同意以广东金发手套项目建设对应的土地、厂房、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

  (3)融资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贷款用途包括手套项目建设支出、置换超资本金投入等。

  (4)具体抵押物以与银行或金融机构签署的抵押合同为准,实际担保金额以与银行或金融机构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5)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范围内审批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明确表示同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条的规定,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公司拟对外提供的担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因此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请见公司另行发出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40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 截至2021年8月26日,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02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8月26日,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科技”或“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金发科技拟为子公司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发”) “年产400亿只高性能医用及健康防护手套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手套项目”)融资贷款提供担保。主要内容如下:

  (1)手套项目总投资约为50亿元(具体详见公告编号:2020-057),公司拟为该项目融资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拟同意以广东金发手套项目建设对应的土地、厂房、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

  (3)融资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贷款用途包括手套项目建设支出、置换超资本金投入等。

  (4)具体抵押物以与银行或金融机构签署的抵押合同为准,实际担保金额以与银行或金融机构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5)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范围内审批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条的规定,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公司拟对外提供的担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因此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9月03日

  注册资本:35,506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平绪

  注册地点: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德龙大道28号

  经营范围:塑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日用机械、金属制品新材料及产品的开发、研究、加工、制造、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废旧塑料回收及利用;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木门窗、楼梯制造;地板制造;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制造;室内装饰、设计;模具制造;非织造布的制造及销售;卫生材料及卫生用品制造及销售;医疗器械制造及进出口业务;医用口罩、日用口罩(非医用)制造及销售;劳动防护用品制造及销售;房地产投资;物业管理;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国内商品贸易(属国家专营、专控、专卖、限制类、禁止类的商品除外);自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批发业;零售业;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仓储业(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专业化设计活动;工程设计活动;建筑安装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注:上海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金发科技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广东金发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截至2021年6月30日,广东金发的资产负债率约75%。

  单位:万元

  

  注: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上半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暂未签署具体协议,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被担保人发生实际资金需求时签署。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手套项目总投资约为50亿元(具体详见公告编号:2020-057),公司拟为该项目融资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拟同意以广东金发手套项目建设对应的土地、厂房、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

  (3)融资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贷款用途包括手套项目建设支出、置换超资本金投入等。

  (4)具体抵押物以与银行或金融机构签署的抵押合同为准,实际担保金额以与银行或金融机构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5)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范围内审批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2021年8月26日,金发科技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广东金发提供担保,有利于推进手套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夯实公司“强化中间,拓展两头,技术引领,跨越发展”的发展战略,深入下游医用消费市场。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范围内审批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金发科技为广东金发提供担保,支持其正常融资需求,有利于推进手套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本次被担保对象为金发科技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同时,本次担保事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8月26日, 金发科技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3.73亿元(包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22.73%;金发科技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3.39亿元,占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22.50%。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3号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3日

  至2021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4、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5、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二)登记地点及登记资料送达地点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3号    邮编:510663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电话:020-66818881    邮箱:ir@kingfa.com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持普通股数”为股权登记日的持股数量。

  2、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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