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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1-046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龙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030),公司股东北京龙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龙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23,078,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因经营周转需要计划自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含)13,847,0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4,615,6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9,231,3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截止至2021年8月12日,北京龙晟共计减持8,677,1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减持股份数量过半。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8月27日,公司收到北京龙晟出具的《告知函》,北京龙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公告中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或差尾数不符均为保留小数位数的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股东北京龙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股东北京龙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4、截至本公告之日,股东北京龙晟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到期届满,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的减持股数。

  三、备查文件

  1、北京龙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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