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21年半年度报告》”)。经公司自查发现,由于统计遗漏原因,导致受限资产及在建工程抵押的相关部分数据存在差错,现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部分内容进行更正。本次更正不涉及公司财务报表变更,不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一、《2021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中“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更正前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更正后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二、《2021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2、在建工程”中“其他说明”

  更正前

  其他说明:

  无

  更正后

  其他说明:

  期末抵押担保的在建工程情况

  

  三、《2021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6、无形资产”中“其他说明”

  更正前

  其他说明:

  期末受到限制的无形资产

  

  更正后

  其他说明:

  期末受到限制的无形资产

  

  四、《2021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更正前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更正后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五、《2021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更正前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于2016年4月12日签订编号为93812302015052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为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899号1、3、4、6、7、8幢房产(青2014005145号)。后公司更换产权证并更新抵押房产,于2019年4月30日重新与之签订编号为93812302019012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为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899号1、3、4、6、7、8、9幢房产(沪(2018)青字不动产权第015884号)。担保最高限额为149,500,000.00元,担保内容为公司2014年5月30日至2034年5月30日之间在该银行办理的下述五项授信业务:①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②承兑商业汇票;③开立信用证;④出具保函;⑤其他授信业务即贸易融资。

  (2)子公司汕头津贝特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于2016年11月25日签订编号为公高抵字第17252016ASB001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为汕头市濠江区汕头保税区E04-4地块厂房1、厂房2、办公楼、厂房4、厂房5、厂房6、锅炉房、配料房及地号为64050053的整宗土地。担保最高限额为48,950,000.00元,担保内容为确保子公司汕头奥斯博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的主借款合同的履行。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内部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更正后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于2016年4月12日签订编号为93812302015052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为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899号1、3、4、6、7、8幢房产(青2014005145号)。后公司更换产权证并更新抵押房产,于2019年4月30日重新与之签订编号为93812302019012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为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899号1、3、4、6、7、8、9幢房产(沪(2018)青字不动产权第015884号)。担保最高限额为149,500,000.00元,担保内容为公司2014年5月30日至2034年5月30日之间在该银行办理的下述五项授信业务:①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②承兑商业汇票;③开立信用证;④出具保函;⑤其他授信业务即贸易融资。

  (2)子公司汕头津贝特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于2016年11月25日签订编号为公高抵字第17252016ASB001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为汕头市濠江区汕头保税区E04-4地块厂房1、厂房2、办公楼、厂房4、厂房5、厂房6、锅炉房、配料房及地号为64050053的整宗土地。担保最高限额为48,950,000.00元,担保内容为确保子公司汕头奥斯博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的主借款合同的履行。

  (3)子公司唯赛勃环保设备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21年6月6日签订编号为121HT2021093737的《抵押合同》,抵押物为位于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工业园区(练市镇2019-4号地块)(折(2020)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09080号)及在建工程,担保总额为110,000,000.00元,担保内容为唯赛勃环保设备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内部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