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1-027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二、 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 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由公司统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使用,不构成公司的实质承诺和预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1-030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安全生产行政
执法文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江化微”)于2021年8月27日收到全资子公司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江化微”)转报的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下发的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苏镇新)应急责改[2021]181号)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苏镇新)应急现决[2021]10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的主要内容
1、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一)存在的违法违规事实
(1)、年产22.8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副产0.7万吨工业级化学品及再生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变更后未经安全条件审查合格,已建设;
(2)、年产22.8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副产0.7万吨工业级化学品及再生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变更后有机回收利用装置没有安全条件审查合格,已建设。
(二)行政处罚的证据
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苏镇新)应急责改[2021]181号)
(三)行政处罚依据及处罚决定
责令镇江江化微对上述问题于2021年11月15日前整改完毕,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要求。由此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整改期间,镇江江化微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如果不服本指令,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镇江市人民政府或者镇江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指令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一)存在的违法违规事实
年产22.8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副产0.7万吨工业级化学品及再生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年产22.8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副产0.7万吨工业级化学品及再生项目三期工程项目变更后涉及的建筑物:无机混配车间厂房、有机混配车间厂房、其他建构筑物预留位置(硫酸罐区(14只罐)、甲类溶剂罐区(28只罐)丙类溶剂罐区(20只罐)、戊类罐区(8只罐)、醋酸及双氧水罐区、及相关卸区、泵区未经安全条件审查合格,已建设。
(二)行政处罚的证据
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苏镇新)应急现决[2021]10号)
(三)行政处罚依据及处罚决定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现场处理决定:
责令暂时停止建设、责令立即停止使用(仅限镇江二期、三期已建设建筑
物)。
如果不服本决定,镇江江化微可以依法在60日向镇江市人民政府或者镇江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 公司采取的措施
1、对于《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镇江江化微有信心于11月15日完成违法违规行为所涉事项的整改;
《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中不符合事项对于一期项目的实施没有影响,待二期、三期项目实施时,镇江江化微将补充相关手续启用《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中所涉建筑物。
2、镇江江化微深刻总结本次教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对公司可能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本次行政处罚对镇江江化微一期项目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产量以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苏镇新)应急责改[2021]181号)
2、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苏镇新)应急现决[2021]10号)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03078 公司简称:江化微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编号:2021-026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7日以书面送达及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审议并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编号:2021-028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18号”文《关于核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可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不超过42,588,000股。公司本次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787,878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3.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9,999,97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875,411.3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124,562.67元。
截止2020年11月17日,本公司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70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237,227,488.86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41,142,557.42元;本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投资投入人民币130,000,000.00元;本期募投项目已使用29,084,931.44元;本期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7,000,000.00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3,206,901.9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1年一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经董事会批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本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具体如下: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2月15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2月15日与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在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2月21日与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庄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度,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114.26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投入人民币130,000,000.00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1年3月29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3560),认为江化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江化微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进行审计,亦未出具相关报告。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1年3月29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江化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未进行审计,亦未出具相关报告。
八、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半年度)。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一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编号:2021-029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7日以书面送达及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 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审议并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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