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无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包中海
二○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8月26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包中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以现场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8月26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志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1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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