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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上接C4版)

  (上接C4版)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发行人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表

  天健会计所对本公司近三年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2-36号”《关于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发生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79,831.79万元、77,864.96万元和89,520.15万元。

  从资产结构看,公司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占比相对较均衡且保持稳定,非流动资产占比相对较高,主要由于公司为生产制造业,土地、厂房、机器设备方面的投入金额较高。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5.50%、42.45%和44.94%,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为主,公司具有良好的资产流动性和较强的资产变现能力;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4.50%、57.55%和55.06%,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公司的资产结构合理,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处阶段相适应。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29,658.42万元、22,110.30万元和21,916.57万元。公司所处的日用瓷器行业产品销售周转较快,对短期资金需求较高。公司的负债构成主要为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占比均在70%以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9,000.00万元、1,001.40万元和0,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0.35%、4.53%和0,公司于2019年归还了大部分短期借款,2019年年末短期借款金额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7,232.89万元、6,692.66万元和7,128.46万元,公司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供应商的货款及运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1,227.90万元、1,186.28万元和0,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14%和5.37%和0,占比较低。公司的预收款项主要为公司根据销售合同约定提前收取客户购买本公司产品的货款。根据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起,将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核算,2020年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为1,432.7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6.54%。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46、2.03和2.45,速动比率分别为0.92、1.28和1.75。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良好发展,在资产规模增长的同时,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逐年上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31.86%、23.36%和23.02%,报告期各期末逐年降低,主要是因为公司于2019年归还了8,000万元短期借款所致。公司偿债能力逐年有所增强。

  报告期各期,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15,249.83万元、15,676.57万元和16,419.78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3.98、71.35和212.4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近三年均呈上升趋势,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净利润呈逐年增长趋势,同时利息支出逐年减少所致。公司的长期偿债能力增强,说明公司利息支付风险较低,为公司债务偿还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及时足额偿还到期银行借款的本金和利息,未发生过贷款逾期和延迟付息的情况。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并与多家银行建立了良好的信用合作关系。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认为:公司采取了稳健的经营策略,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与现有的经营规模相适应,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负债水平合理,资产流动性较高,银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借款融资,公司上市后,融资能力将大幅提升,可以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金,改扩建生产线并加大研发力度,改善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4)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9.78次、11.16次和10.08次,近三年逐年递增,主要是由于公司主导产品色釉陶瓷收入增长较快,营业收入从2018年度的72,887.52万元上升至2020年度的83,167.28万元,公司对该类产品账期控制情况较好,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较为稳定,在营业收入不断增长的同时,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提高。

  公司与主要客户均保持了良好的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且主要客户为国际知名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在1-2个月之间,周转天数与公司给予下游主要客户(以色釉陶瓷客户为主)的信用账期相符合,表明公司对应收账款的规模控制良好,销售回款率较高,与公司的经营状况相符合。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30次、4.62次和4.74次,近三年内稳中有升。公司主导产品色釉陶瓷主要以出口为主,报告期内该类产品收入增长较快,同时公司生产模式主要是以销定产模式为主,期末存货金额增长幅度有限,报告期内存货规模和周转次数均有上升,该状况与公司的经营实际相符。

  2、盈利能力简要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陶瓷制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主要包括色釉陶瓷、釉下五彩瓷、陶瓷新材料和电瓷等产品的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48%、99.58%和99.42%,主营业务突出。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材料销售收入、废旧物资销售收入和租赁收入,占比较小。

  (2)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2018-202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为4.39%,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如下:

  从行业角度来看,日用陶瓷作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替代的生活用品,相比塑料、金属等日用品具有安全、卫生、易于洗涤、抗热震性好等优点,在全球市场具有稳定需求。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陶瓷生产和出口国,近年来日用陶瓷生产和出口一直保持稳定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总体呈增长趋势,2020年出口收入较2018年增长2.79%,复合增长率为1.39%。另一方面,在国内需求转型升级的整体背景下,公司积极提高自有品牌影响力、拓展国内销售渠道,使得内销收入同步保持增长,2020年内销收入较2018年增长21.01%,复合增长率为10.01%。

  从公司角度来看,日用陶瓷市场上,消费者对质地优良、格调高雅、具有文化艺术风格的陶瓷用品,在色彩、造型、寓意、文化内涵等方面有着各种各样的个性化需求,产品朝着多元化和个性化方向发展。公司通过加强日用陶瓷细分市场的分析,研究各目标市场的风俗习惯、消费水平,加大产品技术研发投入、实施产品差异化战略,不断推出新器型、新釉色、新花面产品,不断满足现代人们对多元化、个性化时尚产品需求,产品议价能力有所提高,公司报告期内日用陶瓷销售收入稳定增长。

  (3)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9.48%、99.57%和99.27%,报告期内基本保持稳定,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趋势一致。

  (4)综合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毛利率总体较为稳定,受汇率、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等、原材料及人工成本上涨等综合因素影响,报告期内主营业务产品毛利率出现一定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9.96%、31.06%及15.56%,其波动主要受材料销售及租赁毛利率波动,以及高毛利的废旧物资销售占比提升影响。

  3、现金流量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状况良好,均高于同期净利润,表明公司主营业务产生的净利润能及时转化为现金流入。

  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同期净利润5,017.58万元,主要原因包括:(1)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4,338.22万元;(2)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合计影响2,592.74万元。

  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同期净利润3,331.90万元,主要原因包括:(1)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合计影响2,946.28万元;(2)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786.31万元。

  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同期净利润4,648.42万元,主要原因包括:(1)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合计影响3,131.78万元;(2)财务费用增加1,160.2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731.23万元、-3,830.98万元和-7,340.61万元,出现该状况主要原因为:公司处于生产经营规模扩张阶段,需要较多的机器设备、厂房及土地等方面投入。

  2018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流出额相对较高,主要系公司于当年除生产线改造投入外,还购入了位于国瓷街道办事处华塘村及醴陵市经济开发区B区的两块土地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324.92万元、-14,406.10万元和-1,210.93万元。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是偿还债务和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

  4、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1)资产结构趋于合理,偿债能力逐渐增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率总体呈下降趋势,公司偿债能力有所增强。在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较高,主要客户信用度良好,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等主要财务指标符合行业特点。

  (2)营业收入稳步增长,毛利率保持稳定,盈利能力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4,473.49万元、94,957.07万元和92,110.22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0.52%、31.16%和32.97%,毛利率小幅上升。同时,公司的盈利能力逐步提高,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10,840.50万元、11,075.53万元和11,799.47万元。随着公司产品线的完善、产品持续的推陈出新、市场开拓力度的不断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身积累、商业信用和银行借款,缺少直接融资渠道。随着公司逐渐加大生产线更新改造和研发投入力度,公司目前融资渠道已不能满足未来日益增长的生产经营的需要,更无法对公司长远的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保证。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利于公司生产工艺和设备改造、技术升级,提高色釉陶瓷产品的生产效率,降低能耗和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和成品率,进一步提升技术研发水平,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融资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5、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1)天健会计所的审阅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所对公司2021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 2-362号审阅报告。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华联瓷业公司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财务审计报告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1-6月经天健会计所审阅但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4)非经营性损益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3)会计报表的变动分析

  ①资产质量分析

  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资产规模总体保持稳定,资产总额为97,256.72万元,较 2020 年12月末上升8.64%,主要系公司业务发展稳定,当期盈利所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72,451.94万元,较2020年12月末增长8.22%。

  ②经营成果分析

  2021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良好。公司营业收入为48,030.35万元,较2020年1-6月增加33.00%,主要系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2021年1-6月有所恢复所致。

  2021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79.55万元,较2020年1-6月大幅上涨,主要系疫情缓解客户订单量上升以及收到供应链补助等政府补助较多所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应也呈大幅增加态势。

  ③现金流量情况

  2021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降幅28.13%,主要系一方面受海运仓位预定困难影响,产品出海有所延缓,收款滞后;另一方面订单有所增加,公司加大了原材料及产成品的备货。

  ④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2020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1,533.14万元, 主要为节能服务相关的政府补助。

  (4)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情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整体经营环境未发生较大 变化,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 业务运转正常,不存在将导致公司业绩异常波动的重大不利因素。

  (五)股利分配情况

  1、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顺序如下:(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二)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三)经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四)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但经股东大会一致同意,另行规定者除外。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公司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2、本次发行后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根据以下原则制定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计划和预案:

  1)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4)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要求;

  5)当时国家货币政策环境以及宏观经济状况。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公司分配股利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4)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于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态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上述规定处理。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如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6)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经营情况提出、拟定,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如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应当披露原因,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5)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进行审议。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调整,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

  2)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理由以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3)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现行利润分配政策确实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目标不符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提案中应详细说明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公司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通过。同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2018年2月26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总股本18,890万股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2,000万元。

  2019年3月26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总股本18,890万股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3,022.40万元。

  2019年12月8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总股本18,890万股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3,022.40万元。

  4、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根据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前实现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享。

  (六)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有8家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湖南玉祥

  

  2020年12月31日,湖南玉祥的总资产为5,554.26万元,净资产为3,503.51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110.33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天健会计所审计)

  2、溢百利

  

  2020年12月31日,溢百利的总资产为9,109.63万元,净资产为7,286.55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1,127.16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天健会计所审计)

  3、红官窑

  

  2020年12月31日,红官窑的总资产为8,504.66万元,净资产为5,704.63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2,701.30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天健会计所审计)

  4、华联君窑

  

  2020年12月31日,华联君窑的总资产为1,745.74万元,净资产为1,335.61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400.91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天健会计所审计)

  5、湖南祖火

  

  2020年12月31日,湖南祖火的总资产为467.25万元,净资产为388.97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137.81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天健会计所审计)

  6、华联特陶

  

  2020年12月31日,华联特陶的总资产为489.31万元,净资产为163.65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261.61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天健会计所审计)

  7、华联火炬

  

  2020年12月31日,华联火炬的总资产为21,577.90万元,净资产为6,196.59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2,255.33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天健会计所审计)

  8、华联亿嘉

  

  2020年12月31日,华联亿嘉的总资产为2,061.48万元,净资产为408.95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223.19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天健会计所审计)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

  (一)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量

  根据公司2020年2月25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6,29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开发行后的流通股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市场和询价情况确定。

  发行人成功发行并上市后,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项目投资进行严格的监控,做到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备案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本公司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本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以上投资项目共计投入募集资金53,267.91110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上述项目投资额,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支持上述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或偿还前期银行贷款。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按计划合理合法使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1、日用陶瓷产业的市场容量为项目的建设提供了市场前景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陶瓷生产和出口国,其中日用陶瓷产品主要出口欧美等主要发达国家。2017年,我国日用陶瓷进出口总额58.63亿美元,其中出口57.94亿美元,同比增长6.48%;2018年,进出口总额62.65亿美元,其中出口61.86亿美元,同比增长6.77%。随着全球经济的增长及消费观念的更新,对我国日用陶瓷市场需求将进一步扩大,国内日用陶瓷行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2、公司积累的客户资源为产品推广提供市场基础

  公司色釉陶瓷系列产品强度高,热稳定性强,铅、镉溶出量均低于国际标准,器型新颖、花面与釉色丰富多样,已获得众多客户的认可。通过多年的经营,公公司与宜家、吉普森、舒宁、邦实、布鲁斯特和威廉索拿马等行业内全球知名客户均保持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累计海外客户200余家,遍布于全球40多个国家或地区。同时,公司与贵州茅台、五粮液等优质的国内客户也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将为现有产品的扩大销售及新开发产品的市场推广提供支撑,并为项目的建设提供保障。

  3、公司丰富的生产经验及科学的管理制度为项目建设提供质量保证

  公司始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致力于日用陶瓷产品的工艺研发和生产流程改进,管理团队已在各类日用陶瓷产品的生产流程、生产工艺技术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在管理制度方面,公司已建立了透明、科学严谨的产品开发、原料采购、人员培训、生产过程、仓储保管、包装运输、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标准化制度和流程,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工作流程、职责权限比较熟悉和适应。公司已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并严格按照上述标准执行生产,产品符合中、欧、美等品质标准。公司领先的生产工艺和严格科学的管理制度为公司产品提供了可靠的质量保证。

  4、优越的区位优势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公司位于著名的“瓷都”湖南醴陵,拥有浓厚的陶瓷文化底蕴、优秀的陶瓷制作工匠、丰富的陶瓷制作原料和突出的区位交通优势。醴陵周边拥有成熟完整的陶瓷产业链,陶瓷技术人员、陶瓷机械、原料加工、生产配件、彩印包装等配套产业齐全,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二)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1、公司雄厚的研发生产实力为项目的建设提供了技术保证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注重陶瓷产品材质和工艺技术的研发和运用,并拥有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为公司的技术进步提供支撑。公司拥有专利366项,其中发明专利21项,实用新型专利13项,外观设计专利329项。丰富的技术开发经验积累,有利于新的研发中心和研发体系在保持先前技术开发优势的基础上,能够更加有效地完成新技术研究和新项目开发,并迅速转化为生产能力与产品优势,使得本项目充分达到预定目标。

  2、公司完善的研发体系为项目的建设提供了系统支撑

  公司现有技术研发中心下设工程研发部、创意设计部和试制车间,负责具体项目的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和工艺改造。公司建立了研发项目立项制度、品质管控制度、产品评审程序等,设立了由管理层、内部专家为主的技术与项目管理小组,对研发项目进行评审,纳入年度研发计划,安排经费组织实施,并进行有效管理核算、监督。公司鼓励研发人员深入第一线,保证创新过程的有效性和质量,形成了一套针对消费者最核心需求的创新模式,通过全面深入的理解消费者的核心需求,找到创新的方向和切入点,基于自身技术积累,提出创新性的方案。

  完善的研发体系,有利于本项目的运转,并有利于加快技术成果的产业转化。

  3、公司优秀的研发团队为项目的建设提供了人才资源保障

  公司一贯重视技术研发团队建设,目前公司技术研发中心拥有技术及研发人员500余人,集中了从事色釉陶瓷、釉下五彩瓷、陶瓷新材料和电瓷研发的技术人才,为公司的人才培养以及科研工作提供了可靠保障,也为本项目的实施和运作,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

  4、公司与客户广泛且良好的合作关系为项目建设奠定了基础

  公司拥有全球知名客户,为公司提供了前沿的设计理念和研发信息,如公司与宜家合作开发出高釉面硬度耐刀叉划痕的色釉陶瓷的色釉;与日本客户鸣海(Narumi Corporation)合作开发高档耐热瓷等。良好的客户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升级后的研发体系更迅速、更准确地抓住市场热点,并快速展开研发,推动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的投放速度,保证本项目实现预期目标。

  (三)陶瓷新材料生产线项目

  1、关键粉体材料前期由合作方提供

  陶瓷介质滤波器的粉体配方决定了介电常数和温度特性等关键参数,必须满足高精细度、高纯度,化学均一、高结晶度等严格的技术要求。公司采取与传统滤波器设备商合作方式进入5G陶瓷滤波器制造行业,粉体材料前期向合作方采购,后期双方合作研发,产品通过合作方最终销售给各大通讯设备商。

  2、丰富的生产经验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利的内部条件

  陶瓷介质滤波器的制造工艺需要长时间调试,使各个环节衔接适当直至稳定。制造工艺的调试效率和环节衔接的稳定度,在短期难以迅速提升,需要生产商具备陶瓷新材料领域的生产经验和技术积累。

  公司在数十年的日用陶瓷、工业陶瓷和陶瓷新材料的制造中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对制造工艺的调试和对生产流程各个环节的衔接的技术较为成熟。公司在行业中的积累为公司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生产模式的改进打下坚实的基础,使公司可以更加有效地完成滤波器的生产制造。

  3、持续的研发投入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公司为陶瓷新材料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一直以来十分注重产品技术的研发与应用,通过对前瞻性、关键性技术的不断探索,攻克了多项行业内技术难题,掌握众多核心技术,积累多项研发成果。公司一直坚持技术创新的发展战略,实验室配备了研究、检测、分析和工艺等方面的装备和设施,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和技术转移能力。公司持续的研发投入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市场竞争风险

  1、境外市场收入占比较高的风险

  公司是国内出口规模最大的日用陶瓷企业,产品主要销往北美、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宜家、舒宁、威廉索拿马和布鲁斯特等行业内全球知名企业,并通过吉普森、邦实、泉满等客户,产品进入沃尔玛、山姆会员店、星巴克、Target、梅西百货、Costco等大型全球连锁商家。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出口销售收入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12%、63.89%和62.37%,预计未来若干年内公司外销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仍会较高。尽管公司与主要客户保持着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但如果境外市场出现波动,导致需求大幅减少,或部分产品进口国的进口政策、经贸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均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2、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总额分别为45,723.58万元、52,089.32万元和52,910.12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13%、54.86%和57.44%。公司的主要客户如宜家、贵州茅台、吉普森、舒宁、邦实和布鲁斯特等为行业内全球知名企业。公司与上述客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公司销售的稳定性,体现了公司的品牌价值和市场认知程度,但如果公司在产品创新、产能保障、产品质量控制、交货期等方面无法及时满足主要客户的要求,会使客户订单量发生一定的波动,对公司收入和利润造成一定的影响。

  4、行业竞争风险

  我国日用陶瓷行业分布具有较强的区域性特征,并形成了以湖南醴陵、广东潮州、广西北流和福建德化等为代表的日用陶瓷产区,各产区的日用瓷器产品存在一定的差异化。在各日用陶瓷产区内,生产企业数量众多,行业集中度较低,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较为充分。

  公司自成立来一直以色釉陶瓷为主攻方向,产品定位为欧美中高端市场需求,与同行业企业保持差异化竞争策略。随着市场竞争进一步充分,如果公司未能在产品研发设计、工艺技术和质量控制以及营销措施方面继续保持领先优势,可能出现被同行业企业赶超、客户流失、市场替代等情形,从而导致经营业绩出现下滑。

  (二)贸易政策风险

  1、中美贸易摩擦引致的出口业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出口销售收入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12%、63.89%和62.37%,公司境外销售主要为北美、欧洲等发达国家或地区,其中出口美国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4,337.94万元、23,751.22万元和21,714.50 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8.96%、25.12%和23.71%。

  美国市场是公司海外销售的主要市场之一,同时美国是全球陶瓷产品最大进口国,中国是美国陶瓷进口的最大来源国,2018年美国自中国进口陶瓷占其陶瓷进口总额的40.50%。自2018年6月开始,美国政府发布了对中国进口商品多轮次的加征关税清单,中美贸易摩擦反复升级。2020年1月,中美双方正式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贸易摩擦阶段性得以缓和。

  截至目前,美国针对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清单中暂时未包含日用陶瓷,且公司为了应对贸易摩擦,已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若今后中美贸易摩擦再次升级,美国继续扩大加征关税产品的范围,有可能会涉及日用陶瓷产品,美国客户有可能要求公司适度降价以转嫁成本,会导致公司来自美国的销售收入和盈利水平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产品进口国政策变化风险

  产品进口国为了保护国内的陶瓷产业,有采取贸易保护措施的可能,如采用反倾销的方式限制我国陶瓷产品在该国的销售;亦可能提高陶瓷产品质量标准,比如针对铅、镉溶出量标准进一步提高,以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

  以欧盟对中国日用陶瓷企业征收反倾销税为例。2013年5月15日,欧盟对中国的陶瓷餐具厨具正式做出反倾销最终裁决,决定从2013年5月16日开始在欧盟清关的产品征收至少为期约5年的反倾销税。公司作为中国五家强制应诉生产型出口企业之一,获得18.3%的单独税率,另外407家应诉企业获得17.9%的单独税率,其他没有在名单内的中国陶瓷出口企业税率为36.1%。2018年5月15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对中国陶瓷餐具和厨具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公司接受并顺利通过了欧盟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现场核查。2019年7月1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日用陶瓷企业征收反倾销税,其中大部分企业税率为36.1%,公司维持18.3%的税率。

  尽管公司出口产品严格遵循进口国最严格的质量标准,能够满足欧美客户的产品质量控制要求,且进口国质量标准的提高,也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国内陶瓷产品出口门槛,淘汰一批竞争实力较弱的企业。但若公司产品主要进口国家或地区相关政策进一步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产业或税收政策风险

  1、出口退税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日用陶瓷产品销售以出口为主,执行国家“免、抵、退”的出口退税政策,享受出口退税政策优惠。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出口退税率随着增值税税率的变动而变动。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我国的日用陶瓷出口退税率于2018年11月1日起由13%调整为16%,与增值税税率一致,2019年4月1日增值税税率由16%调整为13%,日用陶瓷产品出口退税率相应调整为13%。

  出口退税率的调整体现出国家对于日用陶瓷产品出口的支持。如果国家未来对于日用陶瓷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将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2、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红官窑为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母公司、子公司红官窑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不再符合相关的认定或鼓励条件,或公司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有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销售以出口为主,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出口销售收入分别为55,563.14万元、60,406.57万元和57,114.86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6.12%、63.89%和62.37%。公司大部分境外客户均以美元进行结算,汇率波动会对公司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对公司汇兑损益产生影响。受汇率波动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的汇兑损益分别为-128.24万元、9.37万元和1,097.66万元。若今后人民币汇率出现持续性或短期大幅波动,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构成影响。

  2、主要原材料、能源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陶瓷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是泥料和釉料等,主要能源是天然气和电力。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等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比例平均为38%左右。虽然公司的泥料、釉料以及天然气等供应充足,但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价格近年来有所波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原材料及能源价格在短期内大幅上涨,而公司未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将直接对公司产品的毛利率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3、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3,459.29万元、12,266.59万元和11,488.5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6.86%、15.75%和12.83%。公司外销产品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为主,内销产品采取“以销定产和适当库存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由于公司客户众多、产品类别较丰富,且涉及不同行业,公司需要在期末进行一定的存货备货。公司存货中的原材料、在产品为正常的库存储备和生产物资,库存商品主要是为满足长线产品的备货需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1,022.86万元,其中库存商品跌价准备为763.57万元。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存货规模可能进一步提高,会面临一定的存货跌价风险。

  4、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8,313.91万元、8,699.32万元和9,585.18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4%、9.16%和10.4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为809.39万元。公司主要客户为行业内知名企业,客户的信用良好,资金实力雄厚,且在与公司多年的长期合作中,款项回收情况良好。若今后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存在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五)管理风险

  1、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君奇和傅军通过其控制的致誉投资、新华联亚洲控制发行人90%的股权,若本次公开发行以6,296.67万股计算,发行后实际控制人许君奇和傅军仍将控制发行人67.50%的股权。许君奇和傅军可能利用其在公司的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控制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人事、财务和经营决策等进行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2、核心技术人员或核心技术流失的风险

  公司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吸引和培育了一大批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在生产工艺技术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生产管理经验和核心技术,对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降低成本起到了关键作用。公司通过制定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以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发展平台等吸引和留住人才,通过核心骨干员工持股留住稳定核心技术人员,并通过申请专利保护、与相关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等措施降低技术人员的流失率,防范核心设计理念及技术的泄密。尽管如此,未来仍不排除竞争对手通过各种手段争抢人才,从而导致核心人员或核心技术流失的可能。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地考虑了公司现有产品结构以及公司的资源、能力,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对于公司产业升级以及优化产品结构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考虑了包括战略布局、市场资源、项目投资回收期和自身管理能力等因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成功实施后,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销售规模、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研发设计水平,并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但如果项目实施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组织管理不力等原因不能按计划进行,将对公司经营计划的实现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影响盈利能力的风险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每年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共计3,824.05万元,将增加公司固定生产成本和费用。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若因项目管理不善或产品市场开拓不力而导致不能如期产生效益或实际收益低于预期,则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将提高固定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加大公司经营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陶瓷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市场供需情况以及目前产品的生产成本、费用情况,对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陶瓷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了合理的测算。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可实现营业收入39,000.00万元,年平均净利润4,580.93万元;陶瓷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可实现营业收入9,192.22万元,年平均净利润为1,310.56万元。

  公司对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陶瓷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为预测性信息,经济效益是否能够如期实现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未来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整体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的产能无法得到有效消化,亦可能造成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4、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17.88%、19.17%和16.82%。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的提升,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投入到投产发挥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如果在此期间公司的盈利没有大幅提高,则公司可能面临募集资金到位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七)其他风险

  1、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诸如疫病、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2019年年末开始,国内爆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2020年1月31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为国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PHEIC)。公司的产品以出口销售为主,疫情的爆发影响国际经贸、人员往来,且已对公司2020年度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若疫情持续蔓延且得不到有效控制,或者今后出现其他公共性突发事件,均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负面影响。

  2、股市风险

  股票市场的交易价格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除公司的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发展前景以外,还取决于国家的宏观经济状况、金融政策、国际政治经济变化和投资者投资心理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存在着股票的市场价格低于投资者买入股票时价格的风险,投资者在购买本公司股票前应对股市投资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

  3、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傅军因个人提供担保导致的股权稳定性风险

  为支持企业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军为其控制的新华联控股对外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后因受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因素的冲击,加之持续受到“降杠杆、民营企业融资难、发债难”的影响,造成新华联控股流动资金紧张,未能按时偿还债务。截至2021年6月30日,傅军为其控制的新华联控股及其关联方对外债务提供担保而涉及诉讼及执行案件标的金额规模为56.23亿元。

  傅军持有的公司原股东长石投资全部股权分别被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长石投资持有的发行人15.35%股权已经转让给致誉投资,长石投资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实际控制之一傅军通过君立实业持有发行人股东新华联亚洲唯一股东新华联集团42.05%股权,傅军通过君立实业间接控制发行人29.65%股权。为进一步确保傅军对新华联亚洲的控制权,合计持有新华联集团57.95%股权的其他股东已将其持有新华联集团股权涉及的与华联瓷业事项相关的股东表决权全部委托给傅军行使。

  若新华联控股及其关联方因债务问题进一步恶化,债权人要求傅军承担担保责任向境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涉及到傅军所持有君立实业股权被冻结或强行处置,可能影响公司股权的稳定性。

  4、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合规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社保主管部门、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已出具无违规证明。但公司及子公司仍存在未来因报告期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被有关主管部门要求补缴或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二、重大合同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尚在履行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重大合同情况如下:

  (一)采购合同

  1、2021年3月6日,华联瓷业与安迅物流签署《委托运输合同》,约定安迅物流向华联瓷业提供物流运输服务,此外,合同还对运输费用、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合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2019年4月1日,华联瓷业与醴陵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醴陵市工业用户天然气供用气合同》,向其采购工业天然气,天然气价格按照国家发改委调价文件执行,此外,合同还对天然气的供气方式、计量方式和结算方式等进行了约定,合同期限为长期有效。

  3、华联瓷业与湖南银和瓷业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和《采购合同》,《合作协议》对双方的合作方式、权利和义务、价格条款和付款、相关责任等进行了约定。《采购合同》对采购产品情况、质量要求、包装方式及费用、交货期限及地点、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

  4、2020年5月9日,华联瓷业与华彩包装签署《采购合同》,向其采购包装物,合同约定了不同规格包装物的价格,包装物的质量标准需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和华联瓷业的生产要求或技术协议要求,运输费由华彩包装承担,此外,合同还对验收方法、结算方法等进行了约定,合同期限为2020年5月9日至2021年5月9日。

  5、2020年5月9日,华联瓷业与长沙康乐包装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双方约定:华联瓷业向长沙康乐包装有限公司采购包装物,此外,合同对不同种类的包装物价格、包装物质量标准、运输费用承担、验收方法、结算方法、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合同期限为2020年5月9日至2021年5月9日。

  6、2020年5月9日,华联瓷业与醴陵市湘谐纸品出口包装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双方约定:华联瓷业向醴陵市湘谐纸品出口包装有限公司采购包装物,此外,合同对不同种类的包装物价格、包装物质量标准、运输费用承担、验收方法、结算方法、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合同期限为2020年5月9日至2021年5月8日。

  7、2020年7月13日,华联瓷业与江门市龙安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签署《采购合同》,向其采购不锈钢喷头,合同约定了产品规格、质量标准、交货与验收、运输方式以及费用的承担、结算方式等,合同期限为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二)销售合同

  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全球行业内知名企业,公司与主要客户保持了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并与部分客户签署框架协议。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与主要客户签署的协议或订单如下:

  1、2020年12月30日,华联瓷业与宜家贸易(中国)有限公司签署《采购协议》,双方约定:宜家贸易(中国)有限公司向华联瓷业采购陶瓷类产品,此外,协议对不同种类的产品(内销)价格、产品交货方式、付款方式、争议解决等条款进行了约定,合同有效期为签署后5个月。

  2、2020年12月30日,华联瓷业与IKEASupplyAG签署《采购协议》,双方约定:IKEASupplyAG向华联瓷业采购陶瓷类产品,此外,协议对不同种类的产品(外销)价格、产品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条款进行了约定,合同有效期为签署后5个月。

  3、2021年2月24日,溢百利与宜家贸易(中国)有限公司签署《采购协议》,双方约定:宜家贸易(中国)有限公司向溢百利采购陶瓷类产品,此外,协议对不同种类的产品(内销)价格、产品交货方式、付款方式、争议解决等条款进行了约定,合同有效期为签署后5个月。

  4、2021年2月24日,溢百利与IKEASupplyAG签署《采购协议》,双方约定:IKEASupplyAG向溢百利采购陶瓷类产品,此外,协议对不同种类的产品(外销)价格、产品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条款进行了约定,合同有效期为签署后5个月。

  5、2021年1月28日,贵州红官窑与贵州茅台签订《2021年度包装材料采购框架协议》,双方约定:贵州茅台向贵州红官窑采购酒类包装物,此外,协议对合作形式、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运输方式、验收方法与标准、包装要求、货物的价格以及结算方式、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合同期限为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施工合同

  1、2020年8月1日,华联瓷业与醴陵市远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施工合同》,约定醴陵市远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华联瓷业的华瓷汇产业园总部大厦工程,《施工合同》对双方的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与进度、材料与工程设备、结算方式以及验收、违约等条款进行了约定,合同有效期为: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8月1日至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6月1日(其中,主体结构于2021年1月30日完工)。

  (四)借款合同

  本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500万元以上的重大借款合同情况如下:

  1、借款合同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无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

  2、抵押合同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无正在履行的抵押合同。

  3、保证合同

  2020年4月21日,许君奇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2020年株中银醴保字HL00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自2020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14日止与发行人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下所形成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部分在先债权提供保证。

  (五)特许经营合同

  2019年9月27日,华联瓷业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签订《特许零售协议》,合同约定: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授权华联瓷业为特许零售商,此外双方就授权许可内容、付款、承诺等内容进行了约定,合作期限为2019年9月27日至2022年6月30日。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四、诉讼及仲裁事项

  (一)公司存在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标的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诉讼。本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为支持企业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傅军为其控制的新华联控股对外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后因受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因素的冲击,加之持续受到“降杠杆、民营企业融资难、发债难”的影响,造成新华联控股流动资金紧张,未能按时偿还债务。

  因新华联控股、新华联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未能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新城支行、贵州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分别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及傅军等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目前上述案件尚在审理或执行中。

  截至2021年6月30日,傅军为其控制的新华联控股及其关联方对外债务提供担保而涉及诉讼及执行案件标的金额规模为56.23亿元。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二、预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请投资人关注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相关媒体披露的公告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三、文件查阅地址

  1、发行人: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醴陵市西山办事处万宜路3号

  电话:0731-23053013

  联系人:彭龙

  2、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联系人:李凌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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