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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锡林矿业拟为融冠矿业 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1-80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兴业集团锡林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林矿业”)拟以其持有的采矿权、土地使用权及部分设备作抵押,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兴业集团融冠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冠矿业”)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6,5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上述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8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兴业矿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77)及《兴业矿业: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78)。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融冠矿业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内蒙古兴业集团融冠矿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7月31日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旗嘎海乐苏木巴彦宝拉格嘎查

  法定代表人:付超

  注册资本:壹亿肆仟伍佰万(人民币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选矿;金属矿石销售;矿山机械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建筑材料销售;供暖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股权结构:融冠矿业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 融冠矿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主要财务状况:

  融冠矿业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锡林矿业为融冠矿业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贷款期限为1-3年,具体以借款单位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时间为准;担保方式和担保金额根据具体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事项有利于融冠矿业的业务发展,同时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本次担保的担保方与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决策和经营管理均由本公司控制,因此,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担保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锡林矿业拟为融冠矿业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且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5,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46%。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其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求实施在前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额度调剂、贷款银行主体变更、担保期限等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1-81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兴业矿业(上海)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贸”)向关联方克什克腾旗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元矿业”)采购锌精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2021年8月2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宜(关联董事吉兴业、吉祥、张树成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克什克腾旗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宇宙地镇大营子村

  法定代表人:张学文

  注册资本:捌百万(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08年6月4日

  营业期限:自2008年6月4日至2028年6月3日

  经营范围:铅、锌矿采、选、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41,133.10万元、净资产13,276.61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7,035.64万元、净利润1,121.78万元。截至2021年6月末,总资产39,235.53万元,、13,274.26万元;2021年1-6月份,营业收入1989.86万元、净利润-2.35万元。

  (二)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开元矿业的控股股东(持有开元矿业80%股权)张学文系公司董事长吉兴业的妹夫,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开元矿业系公司关联法人。

  (三) 履约能力

  开元矿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开元矿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定价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系按照市场化、双方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开展,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付款周期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国贸向开元矿业采购锌精粉将根据业务情况分批签署锌精粉购销合同。以上关联交易已按照深交所相关披露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进一步充分利用全资子公司上海国贸的贸易平台开展有色金属贸易业务,通过加强与其他中小企业合作的方式,增加公司整体贸易业务量,从而提升公司的市场话语权,实现公司与其他企业间的互利共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目标和实际业务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价为定价基础,保证了交易价格的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五、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保证了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目标和实际业务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1-79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控股股东重整事项

  2019年10月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兴业集团的告知书,告知书称兴业集团于2019年10月8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赤峰中院”或“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19]内04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裁定受理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以兴业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提出对兴业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自此,兴业集团正式进入重整程序。2020年4月26日,赤峰中院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担任兴业集团重整的管理人。2020年7月23日,赤峰中院作出(2019)内04破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兴业集团、玉龙国宾馆、布敦银根适用实质合并重整方式进行审理。2020年11月18日,兴业集团、玉龙国宾馆、布敦银根等三家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债权人委员会设立及委员会委员选任议案》、《财产管理方案》。2021年4月21日,赤峰中院作出(2019)内04破2-5号《民事裁定书》,自兴业集团、玉龙国宾馆、布敦银根实质合并重整之日起三个月不计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期限的期间。

  2021年8月18日,召开了兴业集团等三家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审议表决《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玉龙国宾馆有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布敦银根矿业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及相关附件。根据管理人出具的《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债权人会议结束后,针对未参与网络投票的债权人,可以在“延时投票期间”进行表决。“延时投票期间”为自债权人会议召开之日起15日内,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日。因此,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会议尚未形成会议决议,本次重整计划需经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

  本事项的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4日、2019年10月9日、2020年4月28日、2021年3月20日、2021年4月24日、2021年7月2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兴业矿业: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64)、《兴业矿业: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71)、《兴业矿业: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兴业矿业: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4)、《兴业矿业: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7)、《兴业矿业: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4)。

  2、银漫矿业自行停产事项

  公司子公司银漫矿业于 2021年2月3日收到西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西乌旗应急局”)下发的《关于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从速开展自查的通知》(西应急发[2021]31 号,以下简称“《自查通知》”)。银漫矿业收到上述《自查通知》后,严格按照《自查通知》的要求自行停产,全面开展自查工作,且严格按照验收专家组的反馈意见认真整改。截至目前,银漫矿业已通过验收检查,全面恢复生产。

  本事项的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8日、2月9日、5月6日、8月12日在指定媒体发布的《兴业矿业:关于子公司收到自查通知暨自行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兴业矿业:关于子公司收到自查通知暨自行停产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12)、《兴业矿业:关于子公司选矿厂恢复生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8)及《兴业矿业:关于子公司采区恢复生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72)。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1-77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上午9:00在公司总部十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李强新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姜青梅代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矿业: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兴业矿业: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7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锡林矿业为融冠矿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矿业:关于全资子公司锡林矿业为融冠矿业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8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矿业: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81)。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吉兴业先生、吉祥先生、张树成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1-78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上午9:00在公司总部十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矿业: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兴业矿业: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79)。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锡林矿业为融冠矿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矿业:关于全资子公司锡林矿业为融冠矿业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8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矿业: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81)。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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