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116               公司简称:奥锐特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1-023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17日以邮件结合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及相关人员,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平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监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其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愿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且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委托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1-024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6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奥锐特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37元,共计募集资金34,317.00万元,扣除发行等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8,404.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7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于2020年9月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天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合计余额为4,379.03万元(含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两个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8,113,484.6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98,208.38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905号),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相关募集资金的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1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3,000 万元(含 1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2021年上半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如下:

  

  注:该笔理财产品于2021年7月14日到期赎回,获得理财收益16.65万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8 月 31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其中4吨丙酸氟替卡松生产线技改项目尚未完工,年产15吨醋酸阿比特龙生产线技改项目一期工程已于2019年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达到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系目前一期工程仅能够达到年产8吨醋酸阿比特龙,尚未最终整体建成。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1-022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17日以邮件结合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彭志恩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1-025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五)实施方式和授权

  该事项经由董事会通过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六)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注:2020年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6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最高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0.75%,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