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1-081

  

  持股5%以上的股东长城(德阳)长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长城(德阳)长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弘基金”)拟在该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九十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67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22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45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0%)。2021年7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公司于今日收到长弘基金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自2021年5月7日减持计划披露后至本公告披露日,长弘基金未进行减持,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根据预披露公告内容,长弘基金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长弘基金的减持计划不构成出售股份的承诺。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因期限届满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1、长城(德阳)长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