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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2021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1-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8月29日上午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人,参加会议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独立董事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方二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之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

  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换届,经公司董事会及控股股东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推选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裘建华先生、陈国栋先生、孙国君先生、陈恩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方二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之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

  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换届,经公司董事会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推选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方二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1-067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精工钢构”)于2021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3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202,429,149新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4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96.06元,扣除承销保荐等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989,891,906.57元。2020年8月2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6798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并已就专户存储管理与开户行、保荐机构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中使用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20,000万元募集资金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定的情形。截至2021年8月27日,本次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776万元。

  四、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将视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根据资金需求及时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1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3、保荐机构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精工钢构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认为:

  精工钢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精工钢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精工钢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公司代码:600496                                公司简称:精工钢构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1-06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精工钢构”)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之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之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为:

  1、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裘建华先生、陈国栋先生、孙国君先生、陈恩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2、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会计专业人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选举,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自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已发表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原有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相关董事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之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为: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提名庚利先生、俞荣华先生担任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相关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选举。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在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选举产生前,原有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相关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方朝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高级经济师,浙江省绍兴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上海浙江商会执行副会长、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精工控股集团董事长、中建信控股集团董事长及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董事等。方朝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2)孙关富: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江商学院EMBA,教授级高工。中国钢结构协会副会长、中国建筑业协会钢木建筑分会副会长、浙江省对外承包商会理事、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副会长,第十一届绍兴市柯桥区政协委员。历任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执行董事长,精工控股集团副董事长、中建信控股集团董事及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董事长、董事等。孙关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3)裘建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副会长;曾先后就职于中国人保、平安保险等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兼总裁,中建信控股集团董事及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董事长、董事等。裘建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4)陈国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博士,教授级高工,中国钢结构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钢结构专家委员会委员。历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裁、精工国际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陈国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5)孙国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EMBA,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浙江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现任公司董事,精工控股集团董事兼联席总裁、中建信控股集团董事及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孙国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6)陈恩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金寨县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金寨县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安徽利达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六安集中示范园区财政局局长、六安市金融办综合科科长、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国资办主任、国企监管科科长。现任公司董事,六安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兼总经理等。陈恩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国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历任同济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同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国强先生为钢结构行业的资深专家,拥有多项技术成果,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和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其撰写的《多高层建筑钢结构设计》著作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李国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2)赵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生、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国际比较法学研究生、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学位。历任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上海市国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上海市世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3)戴文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财经大学博士,教授、高级统计师、博士生导师。历任南开大学博士后工作站研究员、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系主任、博士生导师。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戴文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庚利: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硕士,经济师。曾于中国工商银行杭州金融培训中心、黑龙江省招商局、上海建信投资有限公司、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任职。现任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庚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2)俞荣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精工机器人工程部经理、公司技改办主任等职。现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战略支持中心总经理。俞荣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1-068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32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5日

  至2021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于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集中登记时间:2021年9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32楼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201199

  联系人:张女士、黄先生

  联系电话: 021-62968628、0564-3631386

  邮箱:600496@jgsteel.cn

  传真:021-62967718

  2、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1-069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度

  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8月29日上午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人,参加会议3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之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换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二名。

  现公司监事会提名庚利先生、俞荣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报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一并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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