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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97                                公司简称:博众精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1-006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531,500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公司于2020年6月制定并实施《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期权激励计划》”),合计向393名激励对象授予1,101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16元/股,授予日为2020年6月10日,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作废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批准了《期权激励计划》。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三)行权数量和行权人数的调整情况

  2020年6月10日至本公告出具日,鉴于3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并与公司签署《期权授予协议书之解除协议》,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此32名激励对象所持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80万份股票期权。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权数量为1,021万份,持有对象合计361名。

  (四)各期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为公司上市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截至本公告出具日,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未行权。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1年8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吕绍林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行权的各项具体事宜。

  (二)本次激励对象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6月10日,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1年6月9日届满。

  关于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如下:

  

  综上所述,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61名;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应生效股票期权数量的50%,共计153.15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8%。

  (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根据《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及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低于2019年,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根据《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注销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153.15万份股票期权;鉴于3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对该32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0万份予以注销。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发表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情形。公司361名激励对象符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且该等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上述激励对象在所持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届满起可按照公司拟定的行权安排对其可行权的合计1,531,500份股票期权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公司拟定的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根据《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361名激励对象符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通过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对象名单的审核,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上述激励对象在所持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届满起可按照公司拟定的行权安排对其可行权的1,531,500份股票期权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公司拟定的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拟定的本次行权的具体安排,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吕绍林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行权的各项具体事宜。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0年6月10日。

  (二)行权数量:1,531,500份。

  (三)行权人数:361人。

  (四)行权价格:4.16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六)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七)行权安排:本次行权为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起至2022年6月9日。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须在公司确定的行权窗口期内行权完毕;行权窗口期届满,当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再行权或递延至下一行权期,由公司予以注销。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九)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公司股票的转让限制

  根据《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公司股票的转让限制如下:

  1、激励对象在公司上市后因行权所获得的股票,自行权日起3年内不得减持。前述期限届满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简称“《上市审核问答》”)第12条第(一)款第7项的规定,激励对象应比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减持规定执行。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审核问答》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审核问答》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后,认为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

  五、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次行权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等待期已届满,公司及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满足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本次行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授权办理本次行权相关事宜并就本次行权的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四)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1-009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博众精工科技股份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众精工”)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25日核发的《关于同意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64号),博众精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并于2021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价格为11.27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6,207.00万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的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669.85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5月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3050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669.85万元,低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的金额111,000.00万元,2021年5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前述调整事项已完成。

  (三)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01年5月6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费用(包括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置换金额)-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等银行理财产品+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注2] 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结余=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等银行理财产品+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2021年5月,公司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5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70,014,525.01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69,178,129.31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的自筹资金836,395.7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638号)。截至2021年6月30日,前述置换事项已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日31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1-007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20日以邮件通知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绍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占公司董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1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占董事总数100%,不同意0人,占董事总数0%,弃权0人,占董事总数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占董事总数100%,不同意0人,占董事总数0%,弃权0人,占董事总数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9)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根据《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32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80万份股票期权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第一个行权期因净利润业绩考核不达标导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而不得行权的153.15万份股票期权,符合《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拟定的本次注销的具体安排,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吕绍林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注销的各项具体事宜。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占董事总数100%,不同意0人,占董事总数0%,弃权0人,占董事总数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根据《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激励对象在所持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届满起可按照公司拟定的行权安排对其可行权的合计1,531,500份股票期权行权,同意公司拟定的本次行权的具体安排,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吕绍林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行权的各项具体事宜。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占董事总数100%,不同意0人,占董事总数0%,弃权0人,占董事总数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五)审议通过《关于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后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期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吕绍林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行权后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占董事总数100%,不同意0人,占董事总数0%,弃权0人,占董事总数0%。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1-008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情况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1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爱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1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占监事总数100%,不同意0人,占监事总数0%,弃权0人,占监事总数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占监事总数100%,不同意0人,占监事总数0%,弃权0人,占监事总数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9)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32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80万份股票期权符合《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第一个行权期因净利润业绩考核不达标导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而不得行权的153.15万份股票期权,符合《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拟定的本次注销的具体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占监事总数100%,不同意0人,占监事总数0%,弃权0人,占监事总数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361名激励对象符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通过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对象名单的审核,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上述激励对象在所持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届满起可按照公司拟定的行权安排对其可行权的1,531,500份股票期权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公司拟定的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拟定的本次行权的具体安排,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吕绍林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行权的各项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占监事总数100%,不同意0人,占监事总数0%,弃权0人,占监事总数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0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1-010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及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低于2019年,根据《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董事会同意注销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153.15万份股票期权;鉴于3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对该32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0万份予以注销;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233.15万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0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三)2020年6月10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四)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及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低于2019年,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董事会同意注销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153.15万份股票期权;鉴于3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对该32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0万份予以注销;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233.15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注销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期权激励计划》“5、行权条件”规定:

  “行权期内,以下条件同时满足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可以行权: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鉴于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及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低于2019年,未达到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所有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应生效股票期权数量的50%(共计153.15万份)不得行权。根据《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注销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153.15万份股票期权。

  根据《期权激励计划》“七、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的相关规定:

  “2、激励对象自授予日起5年内辞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鉴于3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注销该32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80万份股票期权。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233.15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合计233.15万份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上述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合计233.15万份股票期权,符合《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已就本次注销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的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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