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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股票代码:688006        股票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7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11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43元,共计募集资金112,463.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898.5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4,564.5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72.0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1,992.4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0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萧山支行、招商银行杭州西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19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7,369,967.2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8457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杭可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无此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无此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14,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出具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议案。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无此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无此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处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锂离子电池智能生产线制造扩建项目全部投产后预计将实现年均收入102,500万元,项目达产期为三年,为募集资金到位的第2年至第4年,达产率分别为40%、70%和100%。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林军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林军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2021-027)。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

  

  公司代码:688006                                       公司简称:杭可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经营过程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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