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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按照章程相关规定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川仪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5)。

  (三)《关于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签订市场开拓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重庆横河川仪有限公司签订市场开拓服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签订市场开拓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

  公司拟核销珠海中南汇化工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的应收账款合计8,071,131.06元,已计提坏账准备8,029,525.66元,净值41,605.40元。本次核销影响公司当期利润41,605.40元,不会对公司当期其他财务指标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核销后公司仍将继续全力追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部分议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于 2021年9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9号)。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9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72元,共计募集资金67,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5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3,6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86.2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653.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8-2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十七厂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洋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4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5年12月,公司将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该募集资金专户由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十七厂有限公司开设。

  [注2]:该募集资金专户由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开设。

  [注3]:该募集资金专户由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开设。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拟建设工业网络通信技术平台、智能仪表协同开发设计平台和测试能力实验室,主要从事产品工艺技术性能提升的研发活动,因此不能单独核算效益。但是该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产品技术性能、生产制造能力和工艺质量水平,增加公司产品的附加值,为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研发和技术保障。除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外,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14年12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及2015年1月16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C分区C02-1/02地块变更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61号,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的子项目智能执行机构和智能流量仪表的实施地点由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C分区C02-1/02地块变更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61号,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部分新建、部分利用现有厂房。

  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原计划建设厂房2.1万平方米,土建及相关费用为6,079万元。目前实际新建厂房约2.03万平方米(包括智能执行机构和智能流量仪表预留厂房面积),因公用系统等费用节余,土建及相关费用预计为4,138万元,该部分预计节余项目资金1,941万元;项目原计划投资工艺设备11,181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中,适逢国家启动“中国制造2025”,公司结合技术进步和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加快实施智能制造、推进两化融合的要求,对工艺设备方案进行了进一步论证与优化,减少了部分设备投资,同时,公司严格执行招标采购规定,招标采购价格低于预算价格,加之项目建设过程中部分使用了其他项目资金等原因,在产能目标不变的情况下,工艺设备投资预计将节余项目资金4,294万元;综上,该募投项目预计节余资金共计6,235.00万元。

  为实现主要现场仪表的技术升级及产能提升,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线布局、发挥精益生产集约效应、提高智能制造整体水平、增强主力产品成套供货能力,2017年10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17年10月30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部分变更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在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中增加智能调节阀技术升级及产能提升相关建设内容,预计新增投资额为8,269万元,其中6,235万元使用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其余资金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智能调节阀项目建设周期为14个月,同时考虑生产布局的统筹安排和项目实施的协同性,增加建设内容后,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整体延期至2018年12月底。

  上述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的用途及总额。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一)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

  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因办理项目建设的各项审批手续耗时较长,且2016年下半年以来建材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对施工单位影响较大,施工进度延迟,导致项目建设总体进度低于预期,因此本着谨慎的原则,2017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7年7月调整为2018年7月。

  2018年7月31日,该项目完成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该项目计划投资12,86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21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650万元。该项目建设投资签订合同总额6,936.89万元(最终以工程结算为准),截至2021年6月30日, 累计使用资金11,238.18 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使用资金6,876.17万元, 使用铺底流动资金4,362.01万元)。

  (二)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产品性能检测试验室建设、计量检测室建设因少部分进口设备采购周期较长,进度有所延缓;智能仪表协同开发设计平台建设因涉及多软件工具相互调用及接口实现,相关软件在建设过程中需反复论证、更改、调试、验证和升级以适应新的环境条件、确保稳定性和可靠性,导致功能性验收周期较长,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2017年7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7年7月调整为2018年7月。

  2018年7月31日,公司完成工业网络通信技术平台、智能仪表协同开发设计平台、寿命仿真试验室、产品性能检测试验室、计量检测室等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该项目计划投资5,268万元,其中土建与公用系统计划投资1,478万元,研发设备计划投资3,0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71万元。因前述实施方式变更,土建与公用系统投资不再实施。该项目签订合同总额3,230.09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使用资金3,230.09 万元。

  (三)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

  该项目旨在通过建设厂房、优化生产模式、增加设备投入等手段提升公司智能流量仪表、智能执行机构、核电温度仪表、智能调节阀四个产品的产品技术性能和产能。2018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智能调节阀项目所需进口设备海外厂家生产周期原因,交货期需延长至2019年5月,考虑设备安装调试等其他因素,同意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8年12月底整体调整为2019年12月底前。

  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该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24,45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7,26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193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签订合同总额19,244.65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576.36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使用资金16,638.00万元,使用铺底流动资金6,938.36万元)。

  特此公告。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下属子项目智能执行机构、智能流量仪表于2018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核电温度仪表于2019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智能调节阀于2019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而,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整体于2019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按照章程相关规定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截止2021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

  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2月5日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2月24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6日发布的《川仪股份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号)。

  2021年8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无关联董事,故无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双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议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书面意见如下:公司增加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双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公允的市场价格,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本次拟对日常关联交易增加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横河川仪签订2020年12月-2022年11月的房屋租赁合同,2年租赁费共计1,800万元。

  近期,公司与横河川仪进行了协商,拟对其承租公司房屋的租金进行上调,在其原租赁合同的基础上每年增加租金480万元(不含税),租期延长至2025年11月30日。此次增加的预计金额包含2021年、2022年的上调租金以及2023年至2025年的租金预计,其中2021年度的上调租金自2021年4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为360万元(不含税)。3年后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则重新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一)重庆川仪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军;

  注册资本:4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曙光村1号;

  主营业务:制造、销售仪表精密零件、光电产品精密小件、汽摩配件、燃气表零件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

  (二)重庆安美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世富;

  注册资本:56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缙云村1号;

  主营业务:设计、制造、销售标、铭牌及印制电路板;加工、销售金属电镀件及塑料电镀件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

  (三)重庆横河川仪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正国;

  注册资本:1,800万美元;

  住所:重庆市北碚区同昌路1号;

  主营业务:差压、压力、温度变送器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该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该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主要依赖。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市场开拓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此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该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主要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8月30日,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市场开拓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无关联董事,故无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同意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与重庆横河川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河川仪”)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等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议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与横河川仪签订市场开拓服务协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书面意见如下:公司此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是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等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横河川仪为应对进口部件价格增长,加大产品市场开拓力度,经与公司友好协商,双方拟签署《市场开拓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公司为横河川仪提供EJA变送器产品的市场宣传、推广服务。

  公司按照协议约定,通过公司网站、展销会、交流会等方式以及营销服务网点及其他销售渠道为横河川仪提供EJA变送器产品的市场宣传、推广服务。EJA产品参加公司展销会、交流会等的费用由横河川仪自行承担。

  横河川仪将按公司(含下属单位)采购EJA变送器产品交易总额(不含税)的3%至8%结算和支付市场开拓服务费,具体的结算比例按各年度工作实施开展情况及双方约定确定。经双方协商和测算,2021年市场开拓服务费预计金额约为1,000万元。

  公司(含下属单位)采购横河川仪EJA变送器产品价格按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执行,横河川仪与公司(含下属单位)签订的EJA变送器产品交易合同及EJA变送器产品的销售定价或价格不应影响横河川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服务费。

  此次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3年后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则重新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重庆横河川仪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正国;

  注册资本:1,800万美元;

  住所:重庆市北碚区同昌路1号;

  主营业务:差压、压力、温度变送器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此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等原则,以实际交易EJA产品的市场价格和数额为基础,结合对应期间相关市场活动开展情况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该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主要依赖。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5日  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新区工业园科研楼一楼会议厅(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5日

  至2021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1年8月31日分别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横河电机株式会社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21年9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有关证明到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并于2021年9月15日会议开始前到大会秘书处签到,签到时间为上午09:30-10:00。

  (一)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401121

  (三)联系人:王艳雁、郎莉莎电话:023-67033458 传真:023-67032746

  (四)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川仪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100                         公司简称:川仪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公司股东原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更名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五)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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