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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近日,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诺力股份”)与湖州电科建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电科建工”)等签署合伙协议,约定合作发起设立长兴上电科机器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或“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上海电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资本”)。根据上述协议约定,诺力股份认缴金额为7,250万元,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9%。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本次投资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电科建工为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同时也为投资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陈德忠)。

  企业名称:湖州电科建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电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MA2JKAPQ61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开发区明珠路1278号长兴世贸大厦A座12层1213-68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07-07

  营业期限:2021-07-07至2028-07-0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有限合伙人情况

  (1)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业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425010765H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武宁路505号

  注册资本:19898.034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01-17

  营业期限:1997-01-17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机电产品及成套装置,自动化元件及控制系统,计算机及其软件,检测仪器及设备,合金材料,绝缘材料及上述专业的四技服务,工程技术与咨询,工程设备成套及安装调试,进出口业务(见批复),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设计、制作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惠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42158561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35楼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06-18

  营业期限:2015-06-18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建筑工程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土石方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园林古建筑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绿化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长兴兴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长兴兴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MA2D1K6B0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珠路1278号长兴世贸大厦A座5楼509-3室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04-01

  营业期限:2020-04-01至9999-09-0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7628655G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

  注册资本:26718.473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03-03

  营业期限:2000-03-03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智能仓储物流设备、自动化立体仓库成套设备、输送设备及辅助设备、自动控制系统、货架、金属结构、液压搬运设备、高空作业平台、多功能电力抢修平台、建筑机械、起重运输设备及配件、五金工具、叉车、电子电器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安装、租赁、维修、售后服务,机械设备的销售及租赁服务,电瓶的租赁及维修、经营进出口业务、智能物流系统规划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管理人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电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德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4PC52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509号908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11-16

  营业期限:2017-11-16至2047-11-15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银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0%,张玉磊持股30%,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电科资本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67431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电科资本资产总计:2,358,460.72元;所有者权益:2,233,280.55元;净利润:1,722,741.90元。

  电科资本非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名称:长兴上电科机器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州电科建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陈德忠)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MA2JKQ1L65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开发区明珠路1278号长兴世贸大厦A座15层1508-51室

  6、合伙期限:2021年8月27日至2027年8月26日

  7、经营范围:一版项目: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基金认缴规模:25,000.00万元

  9、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数额、方式、比例

  

  10、合伙目的:通过成立本合伙企业,力求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合伙企业资产的稳健增值,为全体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11、资金来源和出资进度:诺力股份于本公告披露日尚未支付投资款,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根据合伙协议的要求履行投资款的支付义务。

  12、登记备案情况:投资基金管理人为上海电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67431。本投资基金尚未完成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

  13、近一年经营情况:投资基金于2021年8月27日完成工商注册手续,暂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经营状况统计。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经营范围及经营期限

  1、投资策略及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侧重于机器人和智能制造等相关行业内处于发展中后期的优质标的企业,以及经投资决策委员会认可的其他项目投资机会,以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投资。本基金对单个企业的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基金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10%,但经合伙人大会审议通过的除外。

  2、投资限制

  本基金不得从事担保、债务融资、购置房地产及不符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监管规定的、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

  3、经营期限

  本基金的经营期限(合伙期限)为6年,其中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3年为投资期,投资期届满后的3年为退出期。经营期限届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长经营期限。若根据本基金的经营需要,运营期限在延长一年后仍需延长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可进一步延长运营期限。

  (二)收益分配与亏损承担

  本基金任一投资项目退出的可分配收入、根据合伙协议约定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收入以及合伙企业获得的其他收入(如有)(保留履行合伙企业届时及预期义务和责任的必要资金后)应当在各合伙人之间按照如下比例和顺序进行分配:

  1、 返还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每一合伙人获得收益分配总额等于其截至分配时点在合伙企业的累计实缴出资额;

  2、 支付合伙人优先回报:在上述第1款的分配完成后,如有余额,该等余额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任一合伙人获得的投资收益均等于其各期实缴出资额按照单利百分之八(8%)/每年计算出的收益之和;

  3、 剩余超额收益分配:在上述第1款及第2款的分配完成后,如有余额,该等余额的80%由全体有限合伙人按照相对实缴出资比例分配,该等余额的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本基金之任一投资项目的亏损及其他亏损的分担,由全体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

  五、本次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诺力股份本次参与投资基金,主要目的是通过专业管理和市场化运作,拓展投资领域,在获取财务收益的同时,促进诺力股份其他业务板块与该基金未来拟投资的标的公司建立合作,加速公司的产业升级和成长。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是公司的自有资金,投资规模较小,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影响,符合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认缴金额,即7,250.00万元。

  六、相关风险提示

  基金投资的实际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环境、产业环境和项目运营情况影响,基金运作将面临宏观经济环境变动及证券市场波动导致的风险。投资基金未约定最低回报,诺力股份作为上述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在投资回收及收益实现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的要求,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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