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059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0号),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7,13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35,71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6,978,326.7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8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0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84,006,782.44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66,285,880.23元,2021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17,720,902.21元,其中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575,720,902.21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542,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37,893,456.2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 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1、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于2020年7月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7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2020年7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海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苏州众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君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及中金公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7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4)。
3、2020年9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苏州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君奥精准医学有限公司、苏州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及中金公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9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6)。
4、2020年12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TopAlliance Biosciences Inc.及中金公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1)。
5、上述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招商银行上海长乐支行余额中包括人民币大额存单52,000.00万元。
三、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84,971.43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合计人民币364.65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5,336.0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995号)。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8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1)。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3)。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4,200.00万元。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结构性存款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9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5)。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52,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53,909.3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已于2020年11月16日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9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4)。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51,003.21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表1: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061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8月30日,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蒋华良先生的书面辞呈,因个人工作变动,蒋华良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蒋华良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蒋华良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将导致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蒋华良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应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继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蒋华良先生辞职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补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蒋华良先生已确认,其于任期内与公司董事会之间概无分歧。蒋华良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对公司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蒋华良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058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邬煜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1年半年度报告包括A股半年报和H股半年报。其中,A股半年报包括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系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H股半年报包括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告和2021中期报告,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要求编制,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结构性存款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060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结构性存款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5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713.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3,571.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697.83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0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7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结构性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非执行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结构性存款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公司非执行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结构性存款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结构性存款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君实生物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公司代码:688180 公司简称:君实生物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1.1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0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3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仍为负数主要由于公司对在研项目研发投入的持续加大以及对商业化产品特瑞普利单抗的推广力度的加大。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为9.47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3.62%。研发费用增长主要由于公司在报告期内不断丰富和拓展在研产品管线,快速推进现有临床项目的开展,持续探索药物在临床阶段的联合治疗方案所致。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为4.2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85.22%。随着特瑞普利单抗的准入医院数量及覆盖药房数量大幅度增加,公司商业化团队一线销售人员扩充以及商业化推广力度加大导致销售费用相应增长。
公司致力于创新疗法的发现、开发和商业化。公司积极布局覆盖多项疾病治疗领域的在研产品管线,未来仍将维持相应规模的研发投入用于在研产品进行临床前研究、全球范围内的临床试验以及新药上市前准备等药物开发工作。且公司新药上市申请等注册工作、上市后的市场推广等方面亦将带来高额费用,均可能导致短期内公司亏损进一步扩大,从而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已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敬请参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报告期内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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