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辰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公司已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鉴于公司已于近期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为更有效地利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9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7,788,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8,755,281.14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会验字[2017]3930号)审验。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丰支行、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19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1,733,800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10,220,548股,向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1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9,999,974.6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67,978,823.17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110Z0008号)审验。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与《金辰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的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三个项目:

  

  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128.30万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1年6月30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后向公司指定账户划转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者认购款项共计36,988.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两个项目:

  

  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6,921.00万元。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后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也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风险较小,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投资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正常进行。

  (3)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及风险管理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要,有利于兼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监事会审议,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增加现金管理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金辰股份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金辰股份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报备文件

  (一)《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辰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715.00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1419号文《关于核准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公司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 AG、湖南阿凡达投资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城定向精选高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虹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10家投资机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220,548.00股,每股发行价格37.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9,999,974.6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021,151.4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7,978,823.1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110Z000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38,000万元(含3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情况,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低于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专字[2021]110Z0254号”《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715.00万元。经鉴证后的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董事会以7票赞成, 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715.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募集资金投资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110Z0254号”《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金辰股份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辰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金辰股份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国金证券对金辰股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后认为:

  1)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15.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后认为: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光伏异质结(HJT)高效电池片用PECVD设备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715.00万元。本次公司拟以募集资金715.00万元置换光伏异质结(HJT)高效电池片用PECVD设备项目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15.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六、 备查文件

  (一)《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3396                                公司简称:金辰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辰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在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95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李义升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完成,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以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议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增加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即公司拟向浦东发展银行营口分行和民生银行沈阳分行各申请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浙商银行沈阳分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办理经营所需的中长期项目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出口业务项下的各种贸易融资等业务,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同意提请授权董事长李义升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相关的一切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意见。

  表决情况:7票赞成, 0票弃权,0票反对。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15.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 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辰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在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95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杨光女士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增加现金管理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15.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表决情况:3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19号)文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10,220,54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本次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10577.9334 万股变更为11599.9882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577.9334 万元增加至11599.9882万元。

  公司根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以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议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向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1年3月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公司于2021年8月 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计划2021年度增加向各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授信额度用于办理经营所需的中长期项目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出口业务项下的各种贸易融资等业务。

  本次增加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即公司拟向浦东发展银行营口分行和民生银行沈阳分行各申请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浙商银行沈阳分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同时,提请授权董事长李义升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相关的一切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