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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1-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朋微”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韬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0年11月申请辞去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辞任该职务后,张韬先生继续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技术顾问职务;

  ●张韬先生负责的原具体工作于职务调整时已交接完毕,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张韬先生的工作调动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

  ●张韬先生职务调整时,因公司工作人员对核心技术人员相关的规则理解存有偏差,导致未及时对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进行公告。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韬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0年11月申请辞去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辞任该职务后,张韬先生继续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技术顾问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

  张韬,2006年7月加入公司,历任设计经理、设计总监,任职期间负责参与公司技术研发及管理工作。截止职务调整时,张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3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8%。张韬先生职务调整后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继续遵守《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二)知识产权情况

  张韬先生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参与了公司的研发工作,期间参与申请了《一种采用二极管架构的低压电平转高压电平电路》和《一种高压电荷泵控制电路》等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前述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专利或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职务调整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张韬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和《竞业限制与保密承诺》,除经公司同意,不会以任何方式将公司的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财务信息)披露给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保密期限至公司上述商业机密公开时止,本人离职后,仍承担该保密义务。

  根据张韬先生与公司签署的协议约定:本人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二年内不会自办或以他人名义创办与原任职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实际参与与原任职公司商业秘密相关业务的经营。

  截至目前,张韬先生仍在公司任职,公司未发现其存在违反保密及竞业禁止条款等相关情形。

  二、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张韬先生职务调整时未主持或负责公司在研项目,本次职务调整不会影响在研项目及核心技术的推进和实施。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公司始终注重人 才的引进与培养,多年来逐步建立了与行业发展特征及公司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 才引进和储备机制。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 104人、110人及 158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72.73%、72.37%及75.23%,研发人员数量保持稳定。截至目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数量3人,具体如下: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生产经营均正常进行,公司的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较为稳定,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张韬先生职务调整时已完成与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目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工作。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培养,优化研发人员考核奖励机制,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林证券认为:

  (一)公司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张韬先生职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实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张韬先生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该等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之所有权归属于公司,且其已签署相关保密及竞业限制条款,其本人职务调整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三)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张韬先生的职务调整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其他

  前期,公司工作人员因对核心技术人员相关的规则理解存有偏差,导致未及时对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进行公告。公司将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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