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2名,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售数量为123,54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95,455,913股的0.0418%。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9月2日。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董事会将根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年4月5日,公司公布了《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4、2017年5月1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17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17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2017年11月7日,公司公布了《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7、2017年11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共向172名激励对象授予169.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02元/股,该部分新增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21日。
8、2018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议案》,确定2018年5月7日为授予日,向2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2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9、2018年8月21日,公司完成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24名激励对象授予2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为每股17.59元,该部分新增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8月23日。
10、2018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18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二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的8名激励对象李春泉、熊文、颜国庆、惠全宁、陈扬炼、明海蓉、谭小林、李嘉豪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每股21.012元,回购总金额为945,540元。2019年1月12日,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31,426,050股减至131,381,050股。
12、2018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16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6.04万股。关联董事杨建林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于2018年11月28日上市流通。
13、2019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19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二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的5名激励对象李军强、李俊清、罗良庚、袁明、夏利刚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2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每股21.150元,回购总金额为659,880元。2019年6月1日,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31,381,050股减至131,349,850股。
15、2019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2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万股。
16、2019年6月18日,公司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以2019年6月10日公司总股本131,349,8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1187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1187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97,040,366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股数为300,025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0,005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于2019年8月26日上市流通。
17、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8、2019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二一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的5名激励对象李中都、贾开建、赵莉莉、刘运、秦磊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004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李中都、贾开建、赵莉莉、刘运首次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2,304股,回购价格为每股14.037元,回购注销秦磊预留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70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11.596元,回购总金额为625,130.45元。2020年1月2日,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97,040,366股减至196,995,362股。
19、2019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15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8,438股。关联董事杨建林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于2019年11月25日上市流通。
20、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本次激励计划的3名离职的激励对象温顺林、温增亮、郑勇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652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温顺林、温增亮首次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05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14.174元,回购注销郑勇预留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602股,回购价格为每股11.679元,回购总金额为204,583.46元。2020年6月12日,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96,995,362股减至196,978,710股。
21、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22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3,530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于2020年8月25日上市流通。
22、2020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本次激励计划的3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唐波勇、张伟华、罗远思首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152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每股9.524元,回购总金额为115,735.65元。2021年5月22日,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将由295,468,065股减至295,455,913股。
23、2020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150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29,483股。关联董事杨建林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于2020年12月2日上市流通。
24、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22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3,543股。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分三期,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和30%。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0%。公司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5月7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已届满。
2、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且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无差异。根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9月2日。
2、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3,54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295,455,913股的0.0418%。
3、 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2名。
4、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注:
1、2018年5月7日,上述激励对象共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3,000股,上市日期为2018年8月23日;
2、2019年6月18日,公司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后,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83,000股增至274,523股。
3、2019年8月26日,上述激励对象第一期已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109,805股上市流通;
4、2020年6月23日,公司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后,上述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4,718股增至247,073股;
5、2020年8月25日,上述激励对象第二期已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123,530股上市流通。
5、 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一日
考核评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S)S≥9090>S≥8080>S≥60S<60标准系数1.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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