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871 证券简称: 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66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江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伟隆股份”)于2020年11月1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江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隆管理”)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668,880股,即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4%,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除外),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2021年8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号),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江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隆管理”)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0,151,160股,即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6%(其中,范玉隆先生合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37,500股,即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0.38%;惠隆管理合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744,000股,即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0.44%)。其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除外),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进行(窗口期除外),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受让方在受让后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2021年8月30日,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的控股股东范庆伟先生发来的告知函,其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达到1%,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 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情况
注:1、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实施完毕2020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事宜,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66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4.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5,250.60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0股,共计转增5,250.60万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6,918.60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所持股份发生相应变化,持股比例不变。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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