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137,3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11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9月3日(星期五);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份性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8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799号)同意,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2,080,000股,并于2020年9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186,2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248,280,000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为186,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62,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总股本248,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3,724.20万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本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增加99,312,000股,转增后的总股本为347,592,000股;不送红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6月4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248,280,000股增加至347,592,000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347,592,000股,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60,680,000股,占总股本的75%,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86,9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本次解除限售股份137,340,000股,占总股本的 39.5118%。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中山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中科”)、广东中科白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业”)、深圳粤科鑫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横琴粤科鑫泰专项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横琴粤科”)、广东信达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瑞”)、佛山市芳德成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芳德成长”)、102位自然人股东。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

  

  

  注:上述表格中的“其他自然人股东”包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新任高级管理人员:丘俊威、夏煌辉、刘勇峰,他们除了遵守上述的承诺规定外,将严格履行《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在其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其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二)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三)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其他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其提供任何违规担保的情形。

  (六)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应当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9月3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37,3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11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07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5、公司董事会将严格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遵守承诺,其减持行为应严格遵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份申请解禁上市流通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