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8月27日,公司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送达各位监事。2021年8月30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此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将按照平等互利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公平的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8月27日,公司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送达各位董事。2021年8月30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建艺大厦19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此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海云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刘原、葛锐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5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可实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双赢,也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以上议案内容及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0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艺集团”)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近日与广东南粤正方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粤正方”)在广东省珠海市签订《南屏科技园邻里中心及人才公寓项目-改造工程精装修(一标段)专业分包施工合同》,合同暂定价格为1,120.95万元。
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方集团”)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南粤正方为正方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会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监事会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广东南粤正方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珠海市吉大景园路3号第2层4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有文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税务登记证号码:91440000070229214U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电气安装服务;施工专业作业。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机械设备租赁;集装箱租赁服务等。
发展状况:南粤正方拥有2个总承包一级资质、3个专业分包一级资质、1个总承包二级资质以及1个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是珠海市本地资质最为齐全的国有建筑类总部企业。南粤正方自成立以来,推动实施了香山云道、城市阳台、香洲创港及凤凰谷高压线迁改等项目。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南粤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南粤正方70%和30%的股权,南粤正方的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香洲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0年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正方集团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南粤正方为正方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南粤正方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南粤正方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平等互利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南粤正方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工程名称:南屏科技园邻里中心及人才公寓项目-改造工程精装修(一标段)
2、工程地点:珠海市南屏片区,屏东六路,南屏旧村北侧东西向道路,环屏路,沿河南路围合地段(具体以甲方指定的地点为准)
3、工程内容:包括图纸深化(根据样板房)、土建验收工作面交接、1#楼162套人才公寓室内装饰施工、1#楼3层样板间装饰拆改、1#楼首层接待区-按原方案维修、开荒保洁、材料设备采购、检测、安装、调试、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等工作,具体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说明、技术规范书等全部内容。(详见附件《南屏科技园邻里中心及人才公寓项目-改造工程精装修(一标段)专业分包招标清单》)(其他未尽事宜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进行)。甲方有权对本招标工程范围、工程内容、工程量进行调整,乙方对此无异议。
4、工期:本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为55天(含春节、五一、国庆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作任何调整)。工期总日历天数已包括开工准备期、现场施工期及竣工验收工作。工期自甲方通知的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
5、合同价款:本合同签约合同暂定总价为11,209,489.73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可实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双赢,也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万元(不包含本次交易)。
七、相关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将按照平等互利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公平的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经过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公平公允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6、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7、协议文本。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
附件: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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