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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候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B座21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蒋沛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费功全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董事李勇先生因个人原因请假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本次会议由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刘华女士记录;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瑾女士、李霄女士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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