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公司”)于2021年9月1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建省财政厅出具的《关于全额认购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配售股份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福建省财政厅将根据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持股数量,按照兴业证券与保荐机构(承销商)协商确定的配股价格和配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根据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可配售股份;
2、福建省财政厅用于认购配售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自筹资金;认购本次配股项下可配售股份,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投资或者股份代持的情形;
3、若本次配股方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调整,福建省财政厅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配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售股份;
4、福建省财政厅将在本次配股方案获得兴业证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及/或其他有权机构核准或批准后实际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本次配股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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