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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九泰久安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降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九泰久安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09月02日起,降低九泰久安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与托管费费率,并相应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九泰久安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降低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费率

  将管理费年费率由1.00%调低至0.80%,托管费年费率由0.15%调低至0.10%。

  二、 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相关条款

  根据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事宜,本公司对基金合同的“基金费用与税收”部分进行修改,并对“基金合同内容摘要”部分涉及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本公司对其他法律文件进行相应修订。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降低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成本,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进行修改。本次修改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自2021年09月02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更新,并及时公告。

  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规定网站。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jt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28-0606(免长途费)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本基金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临时公告等资料,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中国证监会的注册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特此公告。

  附件:九泰久安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法律文件对照表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2日

  附件:九泰久安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法律文件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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