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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国农业科学院都市农业 研究所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1-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协议涉及的具体业务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主要项目为LED植物照明系列解决方案、牧草养殖系列解决方案的研发项目,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预计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涉及的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署概况

  鉴于植物照明广阔的市场前景,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行业竞争力,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近日与中国农业科学院都市农业研究所(以下简称“中国都市农业所”或“乙方”)签署了《项目合作协议》,合作双方以技术为牵引、市场需求为目标,针对LED植物照明系列解决方案、牧草养殖系列解决方案进行共同研究,实现产研一体化,革新产业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和技术,推动公司产业布局,并实现产品量产化。

  二、协议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都市农业研究所

  (二)负责人:杨其长

  (三)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双流区)科学城湖畔西路99号

  中国农业科学院都市农业研究所,是经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国家级农业科研单位,是国家成都农业科技中心的重要支撑机构。

  围绕都市农业领域的重大科技需求,开展战略性、前沿性、实用性研究,着力解决城市-食物-资源-人类健康等一系列重大科学问题,突破智能园艺装备、植物光生物学、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功能植物培育与精细化提取以及垂直农业等核心关键技术,努力使研究所在食物工厂化、垂直农业、城市无所不在的植物生产、植物改善人类健康等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成果,建成全球规模最大、最有影响力的都市农业研究所。目前集聚科研、管理、支撑、转化等各类人才147人,首席科学家10人,骨干专家16人,研究生以上学历超95%。

  公司与中国都市农业所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农业科学院都市农业研究所

  甲乙双方就各自的优势资源进行整合,甲方提供先进的LED光谱技术、强大的LED智能制造产业链,LED植物照明培育仓等技术与设备,乙方提供LED植物照明系列解决方案、牧草养殖系列解决方案,共同致力于农业种植、养殖等相关光学培育解决方案的科学项目研究,双方将在该项目研发上开展相应的合作,实现产研一体化,革新产业技术,推动产业布局,并实现产品量产化。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原则就合作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内容

  项目合作内容:涉及LED植物照明系列解决方案、牧草养殖系列解决方案。甲方承担项目研发经费,负责解决方案所需照明设备、实现产品制造、市场开发及产品销售等工作,研发经费一事一议,在研发之前甲方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双方协商确定的费用。

  乙方为甲方开展的业务提供所需的技术解决方案、产品设计、软件、技术验证、培训等技术支持。

  双方有义务共同进行解决方案的精益改善及技术的迭代升级。

  (二)合作期限

  2021年09月01日至2024年08月31日。协议到期后双方进行友好协商是否延续,若继续合作,则合作期限以2024年08月31日为起始日期,自动延续三年,经双方更新并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下列公司作为业务履行的唯一指定方:

  甲方指定: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指定:中国农业科学院都市农业研究所

  (三)知识产权

  1、专利权属:

  在合作期间,合作项目实施中形成的相关技术专利申请权、所有权归双方共有。双方作为共同专利申请人申请专利,专利权的权益比例为甲方60%,乙方40%。

  2、技术秘密的使用权、转让权:

  甲、乙双方约定,甲、乙双方在本项目开展之前各自拥有的技术秘密的使用权、转让权归技术秘密拥有方所有。

  合作项目实施中形成的技术秘密及专利,甲乙双方均有使用权,甲方或乙方向第三方授权使用时须征得对方的同意。

  (四)排他条款

  针对双方共同研发的LED植物照明系列解决方案、牧草养殖系列解决方案,由甲方负责独家运作市场化推广,若甲方在本合作协议生效之后的两年内未进行实质性的市场推广,乙方有权进行市场化运作。双方所获得的收益均依照专利权的权益比例进行分配。

  当甲乙双方后续确定共同合作的新项目,亦具备排他性。由甲方负责独家运作市场化推广,若甲方在确定项目后两年内未进行实质性的市场推广,乙方有权进行市场化运作。双方所获得的收益均依照专利权的权益比例进行分配。

  甲乙双方签署协议后,甲方将与乙方指定项目相关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五)其他约定

  1、双方应就项目合作的存在、项目合作的相关内容及所获取对方及目标项目的资料、信息、含甲方商标产品销售授权协议、甲方专利产品销售授权协议等恪守保密义务。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新签订的协议与本协议冲突的,以新协议内容为准。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无法协商一致的,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处理,并适用中国法律。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迅速搭建与中国都市农业所合作的科研平台,并联合其专业的科研团队和研发平台,加快在LED植物照明、牧草养殖等领域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并实现产业化落地,拓宽公司在LED高端照明板块的布局,实现在植物照明领域快速的发展,此次合作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涉及的具体业务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主要项目为LED植物照明系列解决方案、牧草养殖系列解决方案的研发项目,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预计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市场竞争环境变化、行业上下游价格波动、项目生产与运营管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未来项目投产后的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农业科学院都市农业研究所签署的《项目合作协议》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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