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1号辽港集团大楼109室
(三) 出席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出席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出席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明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副董事长齐岳、董事袁毅、那丹红、独立董事刘春彦、罗文达因公务原因或受疫情影响,无法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贾文军、监事贾明因公务原因,无法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总经理孙德泉、副总经理尹凯阳、董事会秘书王慧颖、联席公司秘书、合资格会计师李健儒。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进行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募集资金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延长授予董事会增发A股特别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募集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对以下议案进行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募集资金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延长授予董事会增发A股特别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对以下议案进行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募集资金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延长授予董事会增发A股特别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前述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敦渊、李雪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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