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1-075
债券代码:113024 债券简称:核建转债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87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目前,公司已会同有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核查并逐项答复,根据要求编制了《关于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反馈意见》内容出具了《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承诺》(以下简称“《承诺函》”)。现根据监管要求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及《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及《承诺函》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将回复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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