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1-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26日、2021年4月9日、2021年6月24日和2021年7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13号)、《关于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25号)、《关于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38号)、《关于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43号)(以下合称“审核问询函及落实函”)。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及落实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及落实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审核问询函及落实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2021年4月22日、2021年7月7日和2021年8月17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附件。
结合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和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ee.com.cn)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山石网科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2021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山石网科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2021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和《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2021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等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通过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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