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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9月7日起,增加恒泰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代销基金

  注:恒泰证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100元,具体办理细则详见恒泰证券网站。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三、重要提示

  1、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与C类份额不支持相互转换。

  2、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0元。如代销机构开展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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