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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123

  

  顾斌先生、徐三善先生、韩恒先生及赵经纬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董事、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顾斌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徐三善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韩恒先生,董事赵经纬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日合计减持不超过540,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0.0566%)。

  目前,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预披露的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及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顾斌先生、徐三善先生、韩恒先生及赵经纬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相关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4、顾斌先生、徐三善先生、韩恒先生及赵经纬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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