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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编号:2021-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东冯军、上海立茂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立茂投资”)和郝文彦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5,071,027股,持股比例为5.66%;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三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2,742,702股,持股比例降至5%;

  ●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1年2月9日,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公司股东冯军、立茂投资和郝文彦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5,071,02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66%。因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冯军、立茂投资和郝文彦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日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22,597,070股、7,000,000股和7,500,000股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

  2021年9月6日,公司收到冯军、立茂投资和郝文彦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1年9月3日收盘,冯军持有公司股份59,067,300股,持股比例3.18%;立茂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119,577股,持股比例0.44%;郝文彦持有公司股份25,555,825股,持股比例1.38%。三方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2,742,702股,合计持股比例已降至5%。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股东基本情况

  1.冯军

  住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兴胜镇零散居民户兴胜镇

  2.上海立茂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银翔路655号B区1303室

  3.郝文彦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西肖墙2号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7月2日期间,立茂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860,400股,减持比例为0.42%;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9月3日,郝文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467,925股,减持比例为0.24%;冯军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1-047号公告。

  截至2021年9月3日收盘,冯军、立茂投资和郝文彦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2,742,702股,合计持股比例已降至5%。具体情况如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冯军、立茂投资和郝文彦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继续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7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前,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冯军持有公司股份59,067,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8%;股东上海立茂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立茂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5,979,97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86%;股东、董事郝文彦持有公司股份30,023,7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2%。冯军、立茂投资、郝文彦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5,071,02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66%;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7月2日期间,立茂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860,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2%;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9月3日,郝文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467,92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4%;冯军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及董事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9/7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文投控股

  股票代码:6007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冯军

  住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兴胜镇零散居民户兴胜镇前营子村

  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宗泽路60号6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立茂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银翔路655号B区1303室

  通讯地址:镇江市京口区禹山北路303号中小企业产业园8号楼7L

  信息披露义务人:郝文彦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西肖墙2号

  通讯地址:镇江市京口区禹山北路303号中小企业产业园8号楼7L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二二一年九月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冯军

  姓名:冯军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兴胜镇零散居民户兴胜镇前营子村

  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宗泽路60号6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立茂投资

  名称:上海立茂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银翔路655号B区1303室

  通讯地址:镇江市京口区禹山北路303号中小企业产业园8号楼7L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恩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3121374604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商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2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立茂投资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立茂投资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郝文彦

  姓名:郝文彦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西肖墙2号3号楼2单元8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6号龙湖唐宁one1-9-803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外上市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系的说明

  2015年8月,文投控股向包括冯军、立茂投资和郝文彦在内的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600,308,500股,并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了江苏耀莱影城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及上海都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冯军、立茂投资和郝文彦成为公司股东。根据公司治理安排,冯军、立茂投资之合伙人及郝文彦作为都玩网络的原股东和原管理者,于2014年8月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冯军、立茂投资和郝文彦在认购文投控股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作为一致行动人,在认购文投控股股份方面保持一致行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在都玩网络及其子公司的经营及管理方面保持一致行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在文投控股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表决等经营、管理方面保持一致行动。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及决定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因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而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继续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冯军、立茂投资和郝文彦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文投控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5,071,027股,占文投控股总股本的5.6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文投控股股份92,742,702股,占文投控股总股本5.00%。具体如下:

  

  2021年2月9日,文投控股发布了《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冯军、立茂投资和郝文彦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文投控股股份105,071,027股,占文投控股总股份的5.66%。因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冯军、立茂投资和郝文彦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日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22,597,070股、7,000,000股和7,500,000股文投控股股份,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文投控股总股份的2%。

  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7月2日期间,立茂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文投控股股份7,860,400股,减持比例为0.42%;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9月3日,郝文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文投控股股份4,467,925股,减持比例为0.24%;冯军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三方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文投控股股份92,742,702股,合计持股比例已降至5%。

  三、转让限制或承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冯军持有累计质押、冻结的文投控股股份59,067,300股,占其持有文投控股股份的100%,占文投控股股份总数的3.18%;郝文彦持有累计质押、冻结的文投控股股份25,555,825股,占其持有文投控股股份的100%,占文投控股股份总数的1.38%;立茂投资持有文投控股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文投控股未发生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及文投控股将严格按照《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文投控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文投控股上市交易的股份情况如下:

  

  除前述权益变动情况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之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冯  军

  日期:2021年9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上海立茂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恩来

  日期:2021年9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郝文彦

  日期:2021年9月6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2.联系人:王 汐

  3.联系电话:010-6091092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冯 军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上海立茂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刘恩来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郝文彦

  日期: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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