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经2021年7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同期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披露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9月6日,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在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共计592,7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成交均价36.77元/股,成交金额为21,793,707.62元(含佣金等交易费)。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完成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购买。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2021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6日)。
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公布、实施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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