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1—086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1—087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9月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该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2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2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9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3-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子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1年8月24日和2021年9月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在2021年9月22日16:00前送达至本公司证券部,邮箱:jun_xiong@lcetron.com),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16日至9月22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国清、熊君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30096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九月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36
2、投票简称:联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截止2021年9月15日,本人(本单位)持有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出席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9月2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
本委托书有效期为: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1—085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31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6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进行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盛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7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新增股份15,247,500股,于2021年5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账户中计划用于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中但未授予股份的议案》,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46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09元/股;同意公司将已回购用于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的527万股公司股票中未授予/行权的25.5万股股份注销。综上所述,合计注销公司股份34.964万股。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且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联创转债”现处于转股期,截至2021年8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62,810,324股。
综上所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做出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订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14:30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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