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827 证券简称:上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1-058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监事会工作顺利开展,公司监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为了顺利完成第二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三届监事会的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监事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二、监事候选人推荐
1、股东代表监事的推荐
现任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向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2、职工代表监事的推荐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2021年9月10日17:00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时间截止后,公司将不再接受各方的监事候选人推荐。
2、上述推荐时间截止后,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被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职责。
四、监事任职资格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七)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八)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九)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十)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需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监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监事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21年9月10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迎花、蒋田田
电话:0510-83691198
传真:0510-85161899
邮政编码:214174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和惠路6号上能电气证券部
特此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6日
附件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证券代码: 300827 证券简称:上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1-057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为了顺利完成第二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三届董事会的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董事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二、董事候选人推荐
1、非独立董事的推荐
现任董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独立董事的推荐
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2021年9月10日17:00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时间截止后,公司将不再接受各方的董事候选人推荐。
2、上述推荐时间截止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被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经其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四、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7、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8、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9、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1、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等专业资质。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最近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存在其他影响其独立性情形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五、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人推荐董事候选人,需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董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董事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21年9月10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迎花、蒋田田
电话:0510-83691198
传真:0510-85161899
邮政编码:214174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和惠路6号上能电气证券部
特此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6日
附件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