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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21-040

  

  股东深圳市浩明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大股东深圳市浩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明公司”)通知,告知浩明公司与自然人张政继2019年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后,因资金周转问题导致未付清转让款事宜于2020年2月8日签署了《补充协议》(二),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股权转让协议情况

  2019年5月28日,公司大股东浩明公司与自然人张政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浩明公司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23,6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转让给张政。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5月2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2019年5月31日,转让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转让23,600,000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35,936,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9年6月10日,股份转让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且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6月1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二、《补充协议》(二)的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签订后,股东张政先生因个人资金周转问题一直未付清股权转让款,经协商,浩明公司同意就转让方付款期限予以宽限,浩明公司于2020年2月8日与股东张政先生签订一份《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股权转让款的付款的期限为2024年5月28日。原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条款终止,浩明公司同意不按原协议的约定向张政先生主张违约金。

  三、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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