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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1-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马学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黄骁睿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常务副总经理范秀莲女士、副总经理兼企划部总监陈晴先生、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张大燕女士列席;副总经理贺小潮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3、4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表决通过;议案1、2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2 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叶凯、汪玖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 报备文件

  (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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