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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1-09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3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7日上午10:3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召集人宋耀忠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1-091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含)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办理。

  本次委托理财不涉及关联投资的情形,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提高资金的收益。

  2、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投资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

  4、投资品种

  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包括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

  5、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拟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7、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或其他被委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如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根据制度规范要求及时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规范运作,有效防范风险。

  (2)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严格筛选发行产品,选择中低风险类产品。

  (3)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事项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提高资金的收益。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且已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1-092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9月7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9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或其它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1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1年9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9月17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5

  2、投票简称:兴民投票

  3、填报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昭

  联系电话:0535-8882355

  传真电话:0535-8886708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

  邮编:265716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对每一表决事项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打“√”;“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1-089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3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7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参加现场会议2人,参加通讯表决5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丰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详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登载于2021年9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部分管理制度,包括《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总裁工作细则》、《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和《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制度中,《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和《子公司管理制度》尚需提交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含)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办理。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附件: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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