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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下转C4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量钻石”、“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7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3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0〕121号)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网上申购、缴款及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509.2995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037.1980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1,509.2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9.9967%。剩余未达深圳市场新股网上申购单元500股的余股495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2、发行人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长江保荐”)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62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2021年9月9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日为2021年9月9日(T日),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9月13日(T+2日)公告的《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中签摇号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定价发行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2021年9月13日(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6、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21年9月8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发行。

  2、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力量钻石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19.33倍(截至2021年9月6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为17.54倍(截至2021年9月6日(T-3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20.6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18.54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截至2021年9月6日(T-3日));本次发行价格20.6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前四个季度(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8.33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截至2021年9月6日(T-3日))。招股书可比公司2019、2020年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对应静态市盈率及前四个季度(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均不具可比性。本次发行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1,509.2995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59,149.14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20.62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1,121.76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3,748.4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27,373.32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低于项目投资需求,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筹资金予以解决。发行人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509.299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1年5月14日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624号文同意注册。

  2、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力量钻石”,网上申购代码为“301071”,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509.2995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037.1980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1,509.2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9.9967%。剩余未达深圳市场新股网上申购单元500股的余股495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4、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0.62元/股。此价格对应的静态市盈率为:

  (1)13.9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2.7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8.5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7.0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静态市盈率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19.33倍(截至2021年9月6日(T-3日))。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31,121.76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3,748.4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27,373.32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21年9月7日(T-2日)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查询。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年9月9日(T日)0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021年9月9日(T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1年9月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1年9月7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5,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15,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1年9月9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1年9月13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7、网上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9月13日(T+2日)公告的《网上定价发行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1年9月13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8、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三、网上发行”之“(十二)中止发行”。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21年9月7日(T-2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定价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0.62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20.62元/股对应的静态市盈率为:

  1、13.9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2.7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8.5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7.0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1、与行业和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力量钻石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截至2021年9月6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19.33倍,行业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为17.54倍。

  截至2021年9月6日(T-3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情况如下:

  (1)市盈率相关情况对比分析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1年9月6日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可比公司扣非前/后EPS=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力量钻石”扣非前/后EPS=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母净利润/发行后总股本;

  注3:“黄河旋风”2021年预计扣非前EPS=万得一致预期2021年扣非前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惠丰钻石”、“力量钻石”无2021年业绩预计;

  注4: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可比公司“中南钻石”为“中兵红箭(000519.SZ)”全资子公司,与发行人可比业务“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仅占“中兵红箭(000519.SZ)”2020年全年业务收入29.74%,故“中兵红箭(000519.SZ)”未列入统计;“联合精密”暂未上市,未列入统计;“惠丰钻石”为三板挂牌公司,最近20个交易日无成交量,因此价格未列示;“豫金刚石”被证监会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深证上〔2020〕511号)问题22的规定,ST类公司可不作为上市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且“豫金刚石”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保证财务数据可比性,故未列入统计。(下同)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1年9月6日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可比公司前四季度扣非前/后EPS=(2020年7-12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母净利润+2021年1-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力量钻石”前四季度扣非前/后EPS=(2020年7-12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母净利润+2021年1-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母净利润)/发行后总股本。

  (2)市净率、市销率相关情况对比分析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1年9月6日

  注1:市净率、市销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可比公司2020年每股净资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T-3日总股本,“力量钻石”2020年每股净资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发行后总股本;

  注3:可比公司2020年每股营业收入=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营业总收入/T-3日总股本,“力量钻石”2020年每股营业收入=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营业总收入/发行后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20.6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18.54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截至2021年9月6日(T-3日));本次发行价格20.6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前四个季度(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8.33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截至2021年9月6日(T-3日))。招股书可比公司2019、2020年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对应静态市盈率及前四个季度(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均不具可比性。本次发行价格20.62元/股对应发行人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市净率为2.80倍,低于可比公司2020年市净率。本次发行价格20.62元/股对应发行人2020年营业总收入市销率为5.08倍,高于可比公司2020年静态市销率。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本次估值定价的合理性

  (1)发行人产能规模迅速扩张,合成技术和产品结构不断优化,营收和利润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和估值潜力

  (下转C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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