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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1-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3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久芳提议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其中,关联董事王久芳、王丛玮、蓝冬海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2)。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1-059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成立于2013年,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天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人员信息

  天衡所首席合伙人为余瑞玉女士。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衡从业人员总数1143人,其中合伙人76人,注册会计师367人。注册会计师中,192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收入总额52,149.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8,063.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195.39万元。2019年年报审计公司5,000多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64家,收费总额6,489.70万元, “新三板”公司年报审计115家,收费总额1,698.76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0年末,天衡所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1,067.58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游世秋

  游世秋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10月份开始在天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南京港、荣安地产、新洁能、固德威。

  2.质量控制复核人:顾春华

  顾春华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2月开始在天衡所执业,2005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苏盐井神、华光环能、南方轴承、苏州科达、远大控股。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尚申

  刘尚申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3月份开始在天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审计的上市公司荣安地产、新洁能、南方轴承、华光环能。

  4.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对公司进行年报审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的履行审计职责,建议公司2021年度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天衡事务所”的执业资质和业务能力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该所及该所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和质量控制的行为,未发现公司及公司人员有任何影响或试图影响该所审计独立性的行为,同意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之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工作量及行业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天衡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1-060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与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荣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安资管”)于2020年9月8日共同投资设立了合资公司宁波绍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安企管”),公司持有“绍安企管”51%股权,“荣安资管”持有“绍安企管”49%股权,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7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收购“荣安资管”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绍安企管”49%的少数股东股权及其享有的相应债权,因“荣安资管”为公司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之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有关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一)交易双方当事人名称

  收购方: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宁波荣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

  宁波荣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宁波绍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9%的股权及享有的债权。

  (三)交易事项

  公司收购“荣安资管”持有“绍安企管”49%的股权及其享有的债权。

  (四) 交易价格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经双方协商,公司拟以人民币66,767.43万元收购“荣安资管”持有的“绍安企管”49%股权及其对“绍安企管”享有的相关债权(其中股权转让款为8,956.24万元,债权转让款为57,811.19万元)。

  (五) 审议程序

  2021年9月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久芳、王丛玮、蓝冬海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荣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30206MA2816FL7U

  3.法定代表人:胡坪坪

  4.注册资本:3,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8日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N0032

  8.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9.股东及股权结构: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10.实际控制人:王久芳

  11.信用情况:“荣安资管”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历史沿革及财务情况

  “荣安资管”成立于2015年11月18日,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拥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2020年度,“荣安资管”(经审计)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40,257.25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65,400.5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荣安资管”(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909,166,317.95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0,599,076.40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荣安资管”为公司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之企业。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交易的资产为“荣安资管”持有的“绍安企管”49%股权及其对“绍安企管”享有的相关债权,该部分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事项。“绍安企管”为公司持股51%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绍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30201MA2H834W5Y

  3.法定代表人:徐小峰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0-09-08

  6.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新晖路777号043幢1928室(洲际酒店内)

  8.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专业设计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投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股东及股权结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宁波荣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9%的股权。

  10.实际控制人:王久芳

  11.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绍安企管”最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12.信用状况:“绍安企管”非失信被执行人。

  13.核心资产:“绍安企管”于2020年9月15日通过公开竞拍方式获得绍兴镜湖新区大越路东侧3号地块。双方股东对其按股权比例进行对等投入、同股同权,目前该项目进展顺利。“绍安企管”全资子公司绍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为开发镜湖新区大越路东侧3号地块的项目公司,该项目土地面积50,494平方米,容积率≤2.87,位于地块位于灵芝街道,东至规划朱梅路,南至规划香雪路,西至大越路道路预留用地限,北至钱陶路,地理位置良好,周边配套设施齐全。

  (二)其他说明

  “绍安企管”章程及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本次收购“荣安资管”对“绍安企管”享有的债权57,811.19万元系“荣安资管”对“绍安企管”提供的股东借款,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及运营,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

  (三) 交易标的与公司的经营性往来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与“绍安企管”的(合并)经营性往来余额为61,377.4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绍安企管”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形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绍安企管”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经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人员认真遵循资产评估有关法规和国家规定的评估方法及计价原则,经过资产的账面清查、产权验证、实地勘察、评定估算、分析确定,据以得出“绍安企管”的资产和负债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委估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的评估值分别如下:

  (一)资产账面价值 228,891.48 万元(贰拾贰亿捌仟捌佰玖拾壹万肆仟捌佰元),评估值 240,189.73 万元(贰拾肆亿零壹佰捌拾玖万柒仟叁佰元),评估增值 11,298.25万元(壹亿壹仟贰佰玖拾捌万贰仟伍佰元),增值率4.94%。

  (二)负债账面价值 219,880.80 万元(贰拾壹亿玖仟捌佰捌拾万捌仟元),评估值 219,880.80 万元(贰拾壹亿玖仟捌佰捌拾万捌仟元),评估无增减值。

  (三)净资产账面价值9,010.68万元(玖仟零壹拾万陆仟捌佰元),评估值20,308.93万元(贰亿零叁佰零捌万玖仟叁佰元),评估增值11,298.25万元(壹亿壹仟贰佰玖拾捌万贰仟伍佰元),增值率 125.39%。

  经审计及评估,“荣安资管”持有“绍安企管”的49%股权评估价值为9,951.38万元,“荣安资管”享有对“绍安企管”的债权金额为57,811.19万元。经双方协商,公司拟以股权评估价值的90%折价收购荣安资管拥有的股东权益,并以原值收购其对“绍安企管”享有的债权,交易总对价为人民币66,767.43万元。

  “荣安资管”承诺:如未来“绍安企管”完成绍兴镜湖新区大越路东侧3号地块开发后(不含其它开发项目),其转让的49%股权对应的实际净资产金额低于本次股权转让价款(8,956.24万元),则差额部分由其进行现金补偿。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收购方(以下称甲方):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以下称乙方):宁波荣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标的公司

  宁波绍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8日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甲方拥有标的公司51%的股权,甲方认缴注册资金5,100.00万元,实缴5,100.00万元。乙方拥有标的公司49%的股权,乙方认缴注册资金4,900.00万元,实缴4,900.00万元。

  (二)转让价款

  经双方协商,甲方拟以人民币66,767.43万元收购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49%股权及其享有的相关债权(其中股权转让款为8,956.24万元,债权转让款为57,811.19万元)。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向乙方缴付任何其他费用。

  (三)交易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交易对价款为人民币66,767.43万元,支付约定如下:

  本协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00.00万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转让款人民币61,767.43万元。

  (四)股权转让手续办理及资料交接

  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签署完毕所有办理标的公司股权变更工商部门所需资料。乙方收到甲方首笔款项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配合甲方完成全部工商部门股权转让登记备案手续。甲方收购股权后,股权交割日后及股权交割日之前的该股权项下一切权利、权益或收益等均归甲方所有。

  (五)协议生效条件与时间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用的《股权转让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收购股权采用现金方式,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投资带来不利影响,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和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七、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增强公司房地产领域投资拓展渠道,“荣安资管”与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绍安企管”,“绍安企管”通过参与公开拍卖方式竞得绍兴镜湖新区大越路东侧3号地块,合资双方对“绍安企管”按股权比例进行对等投入、同股同权。目前该项目已进入销售阶段,在不影响项目开发进度的前提下,“荣安资管”拟退出对“绍安企管”的投资。

  本次交易完成后,“绍安企管”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改变公司财务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交易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不会导致未来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形成潜在损害。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荣安资管”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62,571.43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听取公司对本次事项情况的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已就将本次收购宁波荣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绍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9%的少数股东股权及相应债权的事项事先通知我们并进行了沟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

  本次公司收购宁波荣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绍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9%的少数股东股权及相应债权的事项系在不影响项目顺利开发的前提下,少数股东的正常退出,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公司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遵循了公开、公平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

  4.审计报告

  5.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1-061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提供后,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总金额超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59%,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公司将根据担保对象的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参股公司温岭方远荣安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12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事项如下:

  一、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荣宇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宇置业”)与方远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远集团”)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共同合作开发温岭市城东街道CD050516-1地块,温岭方远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远荣安置业”)为开发该地块的项目公司。“荣宇置业”持有“方远荣安置业”49%股权,“方远集团”持有“方远荣安置业”51%股权。

  现因项目开发需要,“方远荣安置业”拟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开发贷款。为支持公司房地产合作项目业务开展,公司拟为“方远荣安置业”按照权益比例提供不超6.12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持子公司股权质押、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抵押等,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2021年9月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温岭方远荣安置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04月26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818号建联大厦1801室-66号

  4.法定代表人:余挺

  5.注册资本:陆亿元整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7.股权结构:公司通过“荣宇置业”间接持有“方远荣安置业”49%股权,“方远集团”持有“方远荣安置业”51%股权。

  

  8.关联情况:“方远荣安置业”为公司参股公司,非关联方,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截至2021年7月31日,“方远荣安置业”资产总额1,794,049,278.52元,负债1,195,120,854.65元,净资产598,928,423.87元,2021年4-7月营业收入为0.00元,利润总额为-1,071,576.13元,净利润-1,071,576.13元。

  10.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1.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12.项目概况:“方远荣安置业”开发的温岭市城东街道CD050516-1地块面积60,139平方米,容积率2.2,位于温岭市城东街道。该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且周边配套设施完善,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参股项目公司“方远荣安置业”提供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日常资金需求,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保障子公司日常业务的顺利开展,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方亦均按权益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担保,且担保对象均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若本次担保提供,则参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本次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11,57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5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892,251.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0.48%。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1-062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9月16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荣安大厦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议案2.《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3.《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9月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21年9月22日 9:00-16:30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宁波的时间为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思思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18F(A)、19F、20F

  邮编:315010

  电话:0574-87312566     传真:0574-87310668

  5.本次会议预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7,投票简称:荣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委托表决事项:

  

  注:1、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一栏中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股东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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