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专项核查 意见的公告

  股票简称:新五丰          股票代码:600975       公告编号:2021-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21年5月3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1年6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根据《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新修订)—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会后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业绩下滑事项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专项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业绩下滑事项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专项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业绩下滑事项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