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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1-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9月7日上午8:3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牛国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建立更加广泛的银企合作关系,董事会同意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的银行账户(银行账号3610000010120100270418)指定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用于150万吨/年球团工程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同时,公司将注销原用于150万吨/年球团工程募投项目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53000017013000032811)的募集资金专户。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办理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 备查文件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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