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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3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1年9月8日以通讯表决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为四环医药向南京银行申请1.3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申请的额度为1.3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即将到期。由于公司经营需要,经与贷款行协商,四环医药的原有担保及抵押条件不变,继续向南京银行申请新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

  本公司拟同意上述贷款事项,并继续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仍以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楼(中关村科技贸易中心)部分综合、库房、车位用途房屋所有权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经中安盛世(北京)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房地产进行评估并出具编号为中评房(2021)房评字第C05001号《房地产抵押评估报告》:上述房地产包括综合、地下车位及地下库房部分,地上建筑面积4,096.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417.47平方米,于价值时点2021年3月5日的抵押价值总额为32,169.11万元人民币。

  四环医药已出具书面《反担保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签署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需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因本次担保后,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为中实上庄向南京银行申请2,000万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实混凝土,本公司持有其94.80%股份)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实上庄,中实混凝土持有其84.80%股份)拟向南京银行申请额度为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1年,借款类型为流动资金贷款。

  本公司拟同意上述贷款事项,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本公司以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6号院9号楼地下2层72个车位房地产(总建筑面积为3,276.54平方米)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经深圳市同致诚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对上述房地产进行评估并出具编号为深同诚评字(2021T)04QB-JSNJ第0030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上述房地产于价值时点2021年4月14日的抵押价值总额为2,822.4万元人民币。

  中实上庄已出具书面《反担保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签署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需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0%;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条规定,此项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为山东华素向日照银行申请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向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以下简称:日照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1年,用于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

  公司拟同意上述事项,并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关村)共同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山东华素已出具书面《反担保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签署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需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因本次担保后,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

  (五)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会议室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四环医药向南京银行申请1.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中实上庄向南京银行申请2,000万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山东华素向日照银行申请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62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四环医药向南京银行申请1.3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四环医药向南京银行申请1.3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申请的额度为1.3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即将到期。由于公司经营需要,经与贷款行协商,四环医药的原有担保及抵押条件不变,继续向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期限1年,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

  本公司拟同意上述贷款事项,并继续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仍以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楼(中关村科技贸易中心)部分综合、库房、车位用途房屋所有权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经中安盛世(北京)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房地产进行评估并出具编号为中评房(2021)房评字第C05001号《房地产抵押评估报告》:上述房地产包括综合、地下车位及地下库房部分,地上建筑面积4,096.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417.47平方米,于价值时点2021年3月5日的抵押价值总额为32,169.11万元人民币。

  四环医药已出具书面《反担保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签署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需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因本次担保后,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89年11月0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1942283A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27号

  法定代表人:侯占军

  注册资本:21,000万元

  经营范围:医药技术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以下为四环医药2020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2,282,417,271.07元

  负债总额:1,311,077,700.89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78,469,100.00元

  流动负债总额:1,218,051,696.66元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含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

  净 资 产: 971,339,570.18元

  营业收入:1,204,991,127.92元

  利润总额: 160,350,386.41元

  净 利 润: 133,926,782.70元

  资产负债率:57.44%

  最新信用等级:无

  以上财务指标来自四环医药2020年度经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以下为四环医药截至2021年6月30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2,345,536,556.64元

  负债总额:1,272,718,808.28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95,742,500.00元

  流动负债总额:1,116,794,288.59元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含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

  净 资 产:1,072,817,748.36元

  营业收入: 650,610,229.63元

  利润总额: 109,216,692.03元

  净 利 润: 101,478,178.18元

  资产负债率:54.26%

  最新信用等级:无

  以上财务指标来自四环医药截至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

  4、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四环医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

  本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楼(中关村科技贸易中心)部分综合、库房、车位房地产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担保金额:13,000万元。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其他

  1、此项贷款用途为四环医药补充流动资金,还款来源为四环医药子公司药品销售收入;

  2、四环医药资产质量较好,资产负债率较低,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3、股权关系:本公司持有四环医药100%股权。

  4、四环医药对上述担保出具了《反担保函》,以该公司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96,012.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6.50%和27.79%。公司本部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012.43万元。其中:对联营、参股公司担保金额为0万元。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万元。合并范围内公司互保金额为95,000万元。

  截至2021年8月30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0万元。公司本部累计对外逾期担保金额为0万元。其中:对联营、参股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0万元;合并范围内公司互保逾期金额为0万元。控股子公司累计逾期对外担保金额为0万元。

  截至2021年8月30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0万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金额为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四环医药《营业执照》复印件;

  2、四环医药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截至202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3、四环医药《反担保函》;

  4、中评房(2021)房评字第C05001号《房地产抵押评估报告》;

  5、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63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实上庄向南京银行申请2,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中实上庄向南京银行申请2,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实混凝土,本公司持有其94.80%股份)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实上庄,中实混凝土持有其84.80%股份)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申请额度为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1年,借款类型为流动资金贷款。

  本公司拟同意上述贷款事项,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本公司以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6号院9号楼地下2层72个车位房地产(总建筑面积为3,276.54平方米)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经深圳市同致诚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对上述房地产进行评估并出具编号为深同诚评字(2021T)04QB-JSNJ第0030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上述房地产于价值时点2021年4月14日的抵押价值总额为2,822.4万元人民币。

  中实上庄已出具书面《反担保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签署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需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0%;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条规定,此项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07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790030905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罗家坟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侯占军

  注册资本:6,67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商品混凝土;销售混凝土、建筑材料、钢材、橡胶制品、陶瓷制品、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不含汽车租赁);专业承包;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07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货物专门运输(罐式)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2、以下为中实上庄2020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677,366,037.92元

  负债总额:600,147,434.92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0,000,000.00元

  流动负债总额:596,187,547.71元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含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

  净 资 产: 77,218,603.00元

  营业收入:421,247,730.34元

  利润总额:12,041,138.85元

  净 利 润:11,794,446.56元

  资产负债率:88.60%

  最新信用等级:无

  以上财务指标来自中实上庄2020年度经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以下为中实上庄截至2021年6月30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598,332,710.60元

  负债总额:515,137,200.88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0,000,000.00元

  流动负债总额:515,137,200.88元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含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

  净 资 产: 83,195,509.72元

  营业收入:198,777,041.98元

  利润总额:  7,028,012.58元

  净 利 润:  5,973,810.69元

  资产负债率:86.10%

  最新信用等级:无

  以上财务指标来自中实上庄截至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

  4、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中实上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

  本公司以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6号院9号楼地下2层72个车位房地产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担保金额:2,000万元。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其他

  1、此项贷款用途为补充中实上庄流动资金,还款来源为中实上庄混凝土销售收入;

  2、中实上庄资产质量较好,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3、股权关系:本公司持有中实混凝土94.80%股权,小股东北京竣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实混凝土5.2%股权;中实混凝土持有中实上庄84.80%股权,小股东北京菘峰商贸有限公司持有中实上庄10%股权,北京竣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实上庄5.2%股权。鉴于小股东持股比例较低,因而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亦未将股权质押给上市公司。

  4、中实上庄对上述担保出具了《反担保函》,以该公司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96,012.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6.50%和27.79%。公司本部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012.43万元。其中:对联营、参股公司担保金额为0万元。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万元。合并范围内公司互保金额为95,000万元。

  截至2021年8月30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0万元。公司本部累计对外逾期担保金额为0万元。其中:对联营、参股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0万元;合并范围内公司互保逾期金额为0万元。控股子公司累计逾期对外担保金额为0万元。

  截至2021年8月30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0万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金额为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中实上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实上庄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截至2021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3、中实上庄《反担保函》;

  4、深同诚评字(2021T)04QB-JSNJ第0030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5、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64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山东华素向日照银行申请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山东华素向日照银行申请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向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以下简称:日照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1年,用于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

  公司拟同意上述事项,并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关村)共同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山东华素已出具书面《反担保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签署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需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因本次担保后,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04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065949524E

  住  所:威海市羊亭镇个体私营经济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侯占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药品的生产、销售。(依法禁止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以下为山东华素2020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334,185,176.82元

  负债总额:101,549,018.84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70,000,000.00元

  流动负债总额:101,549,018.84元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含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

  净 资 产:232,636,157.98元

  营业收入:271,224,542.49元

  利润总额:103,838,891.77元

  净 利 润: 91,758,362.96元

  资产负债率:30.39%

  最新信用等级:无

  以上财务指标来自山东华素2020年度经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以下为山东华素截至2021年6月30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333,773,339.80元

  负债总额: 64,398,183.20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0,000,000.00元

  流动负债总额:37,608,,669.60元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含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

  净 资 产:269,375,156.60元

  营业收入:160,647,999.93元

  利润总额: 37,021,955.80元

  净 利 润: 36,738,998.62元

  资产负债率:19.29%

  最新信用等级:无

  以上财务指标来自山东华素截至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

  4、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山东华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担保金额:3,000万元。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其他

  1、此项业务用途为山东华素补充流动资金,还款来源为山东华素经营收入;

  2、山东华素资产质量较好,资产负债率较低,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3、股权关系:本公司持有四环医药100%股权;四环医药持有北京华素94.214%股权;北京华素持有山东华素100%股权。

  4、山东华素对上述担保出具了《反担保函》,以该公司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96,012.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6.50%和27.79%。公司本部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012.43万元。其中:对联营、参股公司担保金额为0万元。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万元。合并范围内公司互保金额为95,000万元。

  截至2021年8月30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0万元。公司本部累计对外逾期担保金额为0万元。其中:对联营、参股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0万元;合并范围内公司互保逾期金额为0万元。控股子公司累计逾期对外担保金额为0万元。

  截至2021年8月30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0万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金额为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山东华素《营业执照》复印件;

  2、山东华素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截至202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3、山东华素《反担保函》;

  4、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65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2021年9月17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四环医药向南京银行申请1.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中实上庄向南京银行申请2,000万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山东华素向日照银行申请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为四环医药向南京银行申请1.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为中实上庄向南京银行申请2,000万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为山东华素向日照银行申请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2021-062、2021-063、2021-064)。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22日、9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董事会秘书处。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参照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

  5、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

  (二)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5776 8018;传真:(010)5776 8100。

  2、联系人:尹笑天、胡秀梅

  3、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九月八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1”,投票简称为“中科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无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0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本会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

  如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是□  否□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日 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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